公元前4世纪中叶,秦国颁行“分异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即分家)者,倍其赋”
时间:2024-03-12 11:58:11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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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公元前4世纪中叶,秦国颁行“分异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即分家)者,倍其赋”。也就是说,“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财”,实行“诸子有份”。此规定 ()
A.是分封制影响的产物
B.推动了郡县制的建立
C.冲击了传统的宗法制
D.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
最佳答案:
C
答案解析:
“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财”和“诸子有份”等信息说明,“分异”不仅要分家而且还要分割家产,这与传统宗法制下由嫡长子继承家庭中的政治地位(贵族家庭)和主要财产相悖,冲击了传统的宗法制;A项与题干无关,分封制是地方制度,而材料体现的是家庭问题;B项不符合史实;D项错误,君主专制是秦统一后,确立了皇帝制后出现的。
考点核心:
皇帝制度建立: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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