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捐赠机械设备会计分录怎么做?
时间:2024-01-06 07:55:04 栏目:学习方法
企业对外捐赠机械设备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企业对外捐赠通常是产品捐赠和现金捐赠两种方式,对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是可以扣除的。本文就针对企业对外捐赠机械设备会计分录做一个相关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
企业对外捐赠机械设备会计分录
答:需要按照捐赠的方式而确定,产品捐赠还是现金捐赠:
1、库存商品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以货币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对外捐赠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捐赠货物会计分录
1、接受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接受非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公益性捐赠的含义
公益性捐赠,指的是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扶助残疾人等公益事业的捐赠。
捐赠支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相关规定可得,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接受捐赠货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接受捐赠货物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
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按照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接受捐赠的货物是符合规定,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按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含税的公允价值)
非货币性的公益性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于公益性捐赠,税法上的处理方法:
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及视同销售成本,用视同销售所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用会计利润计算捐赠限额,与捐赠成本(视同销售成本 视同销售的销项税)进行比较,捐赠成本若高于捐赠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对外捐赠支出2000元,以银行存款去付。会计分录该怎么写?
营业外支出—对外捐赠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1、捐赠外购材料企业捐赠外购材料的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捐赠自产商品的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捐赠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一、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三、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四、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财产损失。
六、国家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均不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
七、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八、出售职工住房的财产损失。企业出售职工住房的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因此,发生的出售职工住房的财产损失也不得税前扣除。
九、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付出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十、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外捐赠
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企业自产货物对外捐赠怎么做会计分录
企业自产货物对外捐赠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财税[2018]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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