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殷本纪》载:“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
时间:2024-01-14 00:06:07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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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史记·殷本纪》载:“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下谓之纣。” 这可以说明嫡长子继承制在
A.夏朝已经萌芽
B.商朝已经出现
C.西周正式确立
D.春秋开始瓦解
最佳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信息解读能力,材料中主要阐述了微子启由于母亲地位低贱,而不能继承帝位。帝乙的小儿子叫辛,由于母亲是正王后,故而辛被立为继承人,由此可知母亲地位的尊卑影响了王位的继承。嫡长子继承制最主要的标准就是母亲的身份和儿子出生的先后,因此材料说明殷商末期嫡长子继承制已经出现,故选B。
考点核心:
宗法制定义:
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权力继承制度。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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