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贷款账务处理怎么做
时间:2024-01-06 12:13:42 栏目:学习方法
再贷款账务处理:商业银行设置“向中央银行借款”科目进行核算。“向中央银行借款”科目是负债类科目,用以核算各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的各种款项。发生借款时,记入本科目贷方:归还借款时,记入本科目借方。本科目按借款性质分别设置明细科目。具体如下:
发放处理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申请借款时,应向人民银行提交“人民银行贷款申请书”并备齐有关资料,经人民银行审查同意后,填写一式五联借款凭证,送交人民银行办理借款手续;人民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并退回第三联借款凭证;商业银行收到回单作为收账通知,据此编制转账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
归还处理
再贷款到期时,商业银行应主动向人民银行归还贷款本息。根据贷款本息的金额,将一式四联的还款凭证送交人民银行办理还款手续;人民银行经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并退回第四联还款凭证和借据;商业银行收到回单作为付款通知,并代转账传票,以借据为附件,办理转账,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再贷款解释
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再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向商业银行总行直接发放,由商业银行总行集中管理、统计统还、统筹安排使用。
再贷款率解释
再贷款率即商业银行向央行贷款的利率。再贷款率是央行的货币工具之一,提高再贷款率则是中央紧缩银根的标志,会缩小全国的信贷规模和股票市场下跌,反之效果相反。
贷款业务方面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1、银行发放贷i款,银行确认贷款科目;
2、具体会计zhi分录如下: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企业存款,
3、银行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银行根据该银行所在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
贷款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怎么做
贷款的核算:
1.初始计量:
借:贷款—本金(贷款合同规定的本金金额)
—利息调整(差额,或贷记)
贷:吸收存款/存放中央款项等(实际支付的金额)
2.后续计量:
(1)确认贷款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合同本金×合同利率)
贷: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或借记)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收到贷款利息:
借:吸收存款/存放中央款项/存放同业
贷:应收利息
(3)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贷款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或借记)
应收利息(若存在应收未收利息时)
(4)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此时应将“合同本金×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进行表外登记,不需要确认。)
借:存放同业等(减值后收到的本金或利息)
贷:贷款—已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摊余成本-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后续计提减值时不需要再将本金与利息调整转入“贷款—已减值”,因为在第一期减值时已经做过处理了。)
(5)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同时,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登记的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6)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
借:贷款—已减值(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存放同业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贷款—已减值资产减值损失(差额,或借记)。
公司贷款买车,账务处理怎么做?
1、首先贷款时,公司银行存款增多,短期或长期借款也同时增多。这时需要做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购买车时,车作为公司资产算作固定资产,这时会计应做的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3、在这贷款期间所支付的利息我们可以记入财务费用里面。这时也应做好分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4、公司车贷还完后,会计人员还要做一个会计分录,这样从贷款到还款结束的整个过程就算处理完成: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短期借款的核算:
1、取得借款的核算,贷款计息。
2、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时间等。
3、还贷核算。短期贷款的期限通常很短。它们通常记录在借款日获得的金额中,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在会计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支出,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方式的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相同。
4、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还本付息一次,但利息数额不大的,利息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借款利息按季计收或一年一次,或还本付息一次,但利息数额较大,可按月确认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