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时间:2024-01-06 12:11:15 栏目:学习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账务处理主要涉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遵循以下会计处理规定。
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月)计提折旧或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
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适用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经减值测试后确定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企业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遵循以下会计处理规定。
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企业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有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模式,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满足特定条件时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在极少数情况下,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有证据表明,当企业首次取得某项投资性房地产(或某项现有房地产在完成建造或开发活动或改变用途后首次成为投资性房地产)时,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直至处置,并且假设无残值。但是,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即使有证据表明,企业首次取得某项投资性房地产时,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该企业仍应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在不同的后续计量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有何不同?
一般情况下,同一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不得同时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不同如下:
1、转换成本模式:
科目对转,没有成本损益。
2、公允价值模式:
投资转自用:借贷差额都进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
自用转投资:借方差额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贷方差额与其他综合收益。
3、处置:
成本模式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是一样。
公允价值模式多一步其他综合收益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投资收益。
扩展资料:
将某个项目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首先应当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其次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包括用于出租的房地产的租金收入,或者用于资本增值的房地产的增值收益。企业确定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进行职业判断,判断时需要考虑相关市场因素的变化。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成本进行计量。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就无法予以确认。
3、该投资性房地产为可靠房产商提供。
价值涵义:
本科目核算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包括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怎么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有: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满足特定条件时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同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还应当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基本账务处理为:
折旧或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投资性房地产提取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等
2、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开发产品等
3、计提折旧或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4、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5、处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等
2、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等(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差额)
贷:开发产品等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方差额)
3、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相反分录
4、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5、处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有可能在借方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其他业务成本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或相反分录
扩展资料: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2006)财会[2006]3号2006-2-15》第十三条: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成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四)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第十四条:在成本模式中,应当把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如果是把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那么自用房地产已经计提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及资产减值准备要分别转入至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准备,该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如果是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第十五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成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和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六条: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成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The day的公允价值计价。
转换The day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换The day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第十七条: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时,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里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其项投资性房地产。
第十八条:企业出售和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时,应当把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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