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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时间:2024-01-06 11:43:29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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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那么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应当怎么做?

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货款(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销售代销货物:

(1)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转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转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购买、委托加工或自产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个体经营者或其他单位: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将购买、委托加工或自产的货物用于分配给投资者、股东: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将委托加工、或自产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将购买、委托加工或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个体工商户或单位向个人、其他单位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无偿销售应税服务,(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或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除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职工薪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清理

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

一、几种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下:

1、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借:在建工程(非生产经用机器、设备)

贷:库存商品(成本)

(注意此处:营改增后,不再视同销售处理,不再计算销项税额。)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5、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

二、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1、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赠送视同销售会计分录

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一—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一一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1.正确核算企业招待费的会计制度应纳入《管理费》第二课程《企业招待费》。根据租金支出原则和资本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和“配比原则”与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相结合,如企业在编制业务招待时,应按照会计制度分为“长期待摊费用-组织费用”,现行企业成本核算制度应当在生产经营开始时停止收费,停止收费时企业收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应当从生产经营当月开始一次性入账。

2.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外的各类应收款项和临时付款。其主要内容包括各种应收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遭受意外损失,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赔款;租赁包装的应收租金;应向职工收取各种预付款,如向职工预付水电费,应由职工承担医疗费用。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供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者材料证明其实际发生。无法提供的,不得税前扣除。证明文件包括支出金额、业务目的、与东道主的业务关系、接待时间和地点。货币资本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货币形式存在的部分资本。根据其形式和用途,可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还包括外币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投资存款等。

拓展资料: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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