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范围包括: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和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进项税抵扣范围是怎样的
进项税抵扣范围: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符合条件的旅客运输服务、高速公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
进项税额抵扣包括哪些
一、进项税额抵扣包括哪些
1、进项税额抵扣包括:
(1)购进原材料或所销售的商品的进项税;
(2)购进原材料和销售商品时的运费计提的进项税;
(3)生产或销售商品时所消耗的燃料的进项税
(4)生产或销售商品时所接受的劳务的进项税,如维修费、安装费的进项税;
(5)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
2、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第三十一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等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二、进项税不得抵扣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