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门业务招待费计入哪个会计科目?附会计分录
时间:2024-01-06 07:50:31 栏目:学习方法
业务招待费的概念很容易理解,平时工作中经常接触得到。比如外部业务人员到公司做项目产生的交通费等,都是通过业务招待费来核算的。那么销售部门业务招待费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呢?会计网整理了销售部门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分录内容,来了解下吧。
销售部门招待费计入哪个科目?
答:如果是销售部门产生的招待费,则应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会计科目。
做以下分录处理: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
如果是管理部门发生的招待费支出,则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会计科目
销售费用中的招待费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对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的60%进行扣除。但最高也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综上所述,业务招待费可以按照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及销售收入0.5%中较低的金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样一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过程中,需要调增纳税金额。
销售部门的办公费计入哪个科目?
答:销售部门的办公费用应计入销售费用-办公费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销售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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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如何正确核算?
1、如果是由于业务开展的需要而招待客户就餐,那么记作“招待费”做会计核算;
2、如果是企业组织员工职业培训,培训期间产生的餐费,则列入“职工教育经费”来核算;
3、如果是员工出差产生的在标准内的餐费,则列作“差旅费”来核算;
4、如果是企业在酒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就餐,那么可以通过“会议费”来核算;
5、如果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餐费,那么可以列入“开办费”来核算;
6、如果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则会计核算上记作“工资薪金”;
7、如果是工会组织员工活动,在活动期间产生的餐费,则列入“工会经费”进行核算。
销售机构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核算?
销售机构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计入销售费用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与销售有关的差旅费也应计入销售费用。销售费用账户:
1、账户性质:费用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等的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记减少,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明细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多栏式明细账。
销售部门报销业务招待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扩展资料: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计入哪个费用
管理费用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
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为了考核每个部门实际发生的招待费,都是按照部门记账的,行政部门发生的招待费一般都计入了管理费用,销售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都计入了销售费用,车间里面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一般都计入了制造费用。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1、会计上,对于招待费用支出全部如实入账。平时的餐饮票,用于招待的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用于员工个人午餐的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2、税法上,业务招待费支出有税前扣除标准,超出标准的部分,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即:
所得税法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如:某企业(内资)2006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2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本年度在管理费中共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30*60%=18(万元),但最高扣除限额=2400*5‰=12(万元),故只能扣除业务招待费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万元(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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