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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条件

时间:2024-01-05 16:29:21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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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条件纳税人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第二十七条的内容知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近年由于疫情原因国家也出台了允许延迟缴纳税费的相关政策,如《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能够在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基础上,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2022年税收政策

202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针对增值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票是直接免征的,如果开具专票是按照3%征收

2、针对企业所得税,在100万区间部分2.5%征收,100万到300万区间部分按照5%征收

3、针对股东分红个税,这个是在公司股东分红、或者股权转让、公司注销,需要对公司未分配利润处理的时候产生的。当公司暂不分红的时候就不需要缴纳的。

什么样的企业才能成为小微企业呢?

财税〔2019〕13号给的标准是300、300、5000,也就是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当然最重要的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而且从2022年4月1日开始,只要不开专票,不管是开普通发票还是没开发票,都可以免税申报了,不受季度45万的约束了。简单来说,之前小规模季度45万这个政策从4月1日起放宽了,不再局限于45万免税了。500万以内只要不开专票都是免税的,500万以内即便全开普票也都是免税的。

以上就是关于202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延迟确认收入怎么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规定执行。

债务重组收入的确认

债务重组,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因此,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税法规定该类收益作为当期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的确认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股权成本的确定方法为: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的确认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收入性质的预收账款

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发现企业“预收账款”科目余额很大。对应合同、发货等情况,该预收账款应确认为会计收入的,当然也属于纳税收入。企业汇算清缴工作中,由于延迟确认了会计收入,也忽略了该事项的纳税调整,导致少计应纳税所得额。

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在会计上一般不确认“会计收入”,而视同销售收入却属于“纳税收入”,因此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视同销售货物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货物、财产、劳务,应计入当期的应税收入。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申请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财政性补贴即属于征税收入(应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应当在取得财政补贴款项的当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纳税筹划课程的认识

Ⅰ 《纳税筹划形成性考核册》结课论文求急急 内容一学习纳税筹划课程的体会二对纳税筹划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税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 从存货计价方法看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均匀法、移动均匀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假如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本钱降低,本期销货本钱进步,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假如物价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本钱降低,本期销货本钱进步,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均匀法或移动均匀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后进先出法的使用进行了限定,即只有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同时,才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本钱。因此,对企业来说,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只有当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法,否则只能采用别的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下降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最好采用加权均匀法或移动均匀法,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在存货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存货就是低值易耗品,它的计价方法和一般的存货不同。国家税法规定,未作为固定资产治理的工具、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扣除或分期摊销。一次摊销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一次性摊销其本钱;而分期摊销是在领用时先摊销一部分本钱,再在以后分次摊销剩余的本钱。我们可以看出,一次摊销与分期摊销法相比,前期摊销的用度较多,后期摊销的用度较少,从而使企业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选用一次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 从企业销售收进的角度看税收筹划

纳税人假如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进是销售产品的收进,因此推迟销售产品的收进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销售产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产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进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进实现,委托代销产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进。这样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进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即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使企业的收进能够安全地收回。

另外,对于邻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进,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推迟收进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进推迟到下年确认。例如:对于分期收款销售产品来说,对于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进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进延迟到第二年确认。

综上述表明,两项措施的确能为企业获得一笔较大的无息贷款,但在用度开支方面,我们还应多动脑筋,公道节税,如:咨询费以运输发票、业务招待费以订货形式、用户安装费及运输采取直接对用户,不开增值税票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学习,有创新精神,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Ⅱ 税收筹划课程有何特点

税收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税收筹划内具有以下特征。

1.合法性,容是指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税法是规范征纳关系的基本

Ⅲ 《纳税筹划》课程讲什么内容

《纳税筹划》是一门实用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基础课程,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理论回篇,主要介答绍了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基本思想和纳税筹划咨询的基本规律;第二部分方法篇,主要介绍了以税种构成要素研究筹划的方法,以企业生命周期研究的筹划方法和基于企业现实的业务流程调整法、整合机构筹划法三方面内容;第三部分案例篇,从政策寻租筹划、政策利用筹划和政策规避筹划三个角度选取案例,帮助学生理解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使学生掌握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和筹划方法,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将纳税筹划理论和纳税筹划方法应用到具体案例中,学以致用,真正解决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在满足企业的现实需求中创造价值。

Ⅳ 对纳税筹划的理解 不少于500字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源于西方。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早已成为一个成熟、稳定的行业,专业化趋势十分明显。

纳税筹划的内容包括避税、节税、规避“税收陷阱”、转嫁筹划和实现零风险五个方面。

1避税筹划是相对于逃税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纳税人采用不违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

2节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免征额、减税、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及经营等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国家税收的目的。

3规避“税收陷阱”,是指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要注意不要陷入税收政策规定的一些被认为是税收陷阱的条款。

4税收转嫁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通过对销售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活动。由于通过转嫁筹划能够实现降低自身税负的目标,因此人们也将其列入纳税筹划的范畴。

5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款交纳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税收违法乱纪行为,或风险极小,可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

税收筹划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化,所以许多纳税人都乐于进行筹划。但是,如果纳税人无原则地进行纳税筹划,就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Ⅳ 对税务筹划专业应如何认识

税务筹划专业应如何认识?这个专业应该是所有办企业,做老板什分需内要,追逐的热门专容业人才。

因为:税收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利益。

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征:合法性,预见性,选择性,收益性。

因此,许多民营,国营企业,与个体户都需要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以便为企业合理合法的避税,明正言顺的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Ⅵ 如何写学习纳税筹划课程的体会

没有写过,你看看网上有没有别人写过,搜索一下吧。

但是我觉得这个东西你既然学习过了,那么就把你的实际想法结合你的学习资料把积极的地方都写出来,然后再总结一下以后自己应该怎么做这方面的工作就可以。

Ⅶ 谈谈你对纳税筹划的理解,不少于500字

你如果是站在纳税人角度,那么就是纳税人的纳税筹划,一般来说是指纳税人在遵内守容现行税收及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的前提下,通过对本企业涉税事项的预先安排,以实现企业节税、涉税风险最小化为目标的,企业自主理财行为。合法是其核心特点,是区别于其他少缴税行为的根本,是 *** 允许和支持的。

Ⅷ 纳税筹划的学习心得200字

通过对纳税筹划师的学习和理解,使自己增加了不少知识,特别在不违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为企业合理避税及节税、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节约资金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现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做一探讨。

所得税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

从存货计价方法看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如果物价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后进先出法的使用进行了限定,即只有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同时,才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成本。因此,对企业来说,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只有当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法,否则只能采用别的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下降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最好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在存货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存货就是低值易耗品,它的计价方法和一般的存货不同。国家税法规定,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扣除或分期摊销。一次摊销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一次性摊销其成本;而分期摊销是在领用时先摊销一部分成本,再在以后分次摊销剩余的成本。我们可以看出,一次摊销与分期摊销法相比,前期摊销的费用较多,后期摊销的费用较少,从而使企业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选用一次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

从企业销售收入的角度看税收筹划

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产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产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销售产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产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产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这样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即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使企业的收入能够安全地收回。

另外,对于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入,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入推迟到下年确认。例如:对于分期收款销售产品来说,对于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延迟到第二年确认。

综上述表明,两项措施的确能为企业获得一笔较大的无息贷款,但在费用开支方面,我们还应多动脑筋,合理节税,如:咨询费以运输发票、业务招待费以订货形式、用户安装费及运输采取直接对用户,不开增值税票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学习,有创新精神,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Ⅸ 税收筹划 课程的特点学习该课程注意哪些

税收待遇也往往不同,税务机关应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纳税人为规避和减轻税负而置法律于不顾的偷逃税行为显然应受到法律制裁,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当纳税人进行经营或投资活动,低的税收成本意味着高的资本回收率二是滞延纳税时间(非拖欠税款行为),纳税期的滞延。企业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有缴纳增值税或销售税的义务.综合性,应纳税收已经确定而再去谋求少纳或不纳税款则不能认为是税收筹划。

3.目的性,是指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其目的在于减少纳税,谋求最大的税收利益。谋求税收利益有两层含义:一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的税收成本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责任和义务。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征。

1.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方案时、设计、安排的意思。纳税行为相对于经济行为而言,具有滞后性的特点,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相当于企业在滞延期内得到一笔与滞延税款相等的 *** 无息贷款。另外。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税法是规范征纳关系的基本准则,纳税人可以为实现最小合理纳税而进行设计和筹划,选择低税负方案。这也正是税收政策引导经济、少纳或推迟缴纳税款的行为都是违法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

4,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也必须受到税法的规范。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应按照税法的规定及时税收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作出投资、经营和财务决策。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逃避税收负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指税收筹划应着眼于纳税人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的增长,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或纳税人整体税负的轻重,才计缴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在客观上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前作出事先筹划或安排的机会。另外、足额缴纳税款,任何不纳,调节纳税人经营行为的重要作用之一。

2.超前性,表示事先规划。这样纳税人可以针对税法及税收制度的有关具体规定,在通货膨胀环境中,纳税时间的推后,还可以减少企业的实际纳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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