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条件
时间:2024-01-05 16:18:32 栏目:学习方法
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第五十五条可知因解散、破产、重组等原因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不再持续经营的纳税人,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企业。
在办理注销登记前,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依法解散的企业需要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吗
需要。
第一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公司所得税清算处理的具体内容:
以下内容需要清算:
1、公司的全部资产(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并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3、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的所得;
5、所得税;
6、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第二步、确定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
通常企业终止生产经营的开始清算之日一般为以下日期之一: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第三步——第一个纳税年度中结算清缴所得税
第一个纳税年度是指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在第一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四步——第二个纳税年度完成备案工作
第二个纳税年度是指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在第二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第五步——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办税流程地税
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办税流程(地税)
你知道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办税流程是怎样的吗?你对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办税流程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办税流程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标题
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九、办事程序
纳税人按照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并持报表及附报资料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受理纳税人的申报 。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