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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时间:2024-01-05 15:55:54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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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残保金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简称,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残保金缴纳计算方法

2022年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缴费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人数1.5,减去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就业数。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职工总数取整数,采取舍五入的原则,上年平均工资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无残疾人就业,则写0。平均工资以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扣除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和公车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保金计算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国家为保障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的保障金。以下是残保金计算公式,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一、残保金计算公式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2015年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2015年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二、 残保金征收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x80000x1、7%=272000元。

三、【相关条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全年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即残疾人保障金,是指国家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

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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