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租局是什么
时间:2024-01-05 14:43:21 栏目:学习方法
收租局是指中国旧时江南地主设立的收租催租机构。有族办、绅办、官绅联办等多种形式。1863年(清同治二年),冯桂芬等代表苏州在城地主向官府创议设收租局,由官府指派吏员主持其事。苏南各地相继仿行。所收地租抽出部分缴纳钱粮,贴补官用。
在官府支持下,收租局私设刑堂、拘所,擅自拘捕欠租佃户,以私刑逼租。这类组织一直存在至新中国成立前。各地名称不同,有追租局、催租局、收租总局、追租委员会、租佃委员会等。地主独自组织的则称租栈。一般在县城设立总栈,在各乡镇设立分栈,各栈分管若干佃户。
房东和地主的区别是什么
一、存在时期不同:
1、房东:
房东从古至今一直都有。
2、地主:
地主只存在于古代封建时期。
二。特点不同:
1、房东:
向客人出租或出借房屋,没有阶级之分。
2、地主:
其成员不参加劳动,与农民、工人有明显的资本阶级区分。地主阶级是地主制经济下的主要剥削阶级,也是封建社会主要的统治阶级。它具有按封建等级制度划分的阶层。
扩展资料
封建社会里最大的地主为皇帝,拥有全国土地,其它的根据级别之类的划分。从大地主下划到小地主,最后划到级别最低的农民手里。低级别的向上级定期交税。没土地的雇佣农工直接受地主使唤,为他们干活。
后在新文化运动中,地主作为旧时代的一个代表被推上了批判的前台。这是由资产阶级及后来的社会主义者各自的历史责任决定的。
房东一词在古时主位在东,宾位在西,向有东道主一称,故“东”字在词汇中常有“主”之意,所谓的房东就是房主人的意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主
什么是国土资源局地租征收
地租征收,是指土地使用者除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将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进行经营、租赁活动,政府依法收缴的土地收益。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地租征收的管理工作。财政、工商、建设、房管、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地租征收的管理工作。
地租征收范围:
(一)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二)企业改革中实行公司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经营和出售、兼并、合并等采取土地租赁方式进行土地资产处置的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经营、租赁的
(四)集体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经营、租赁的(包括原乡镇、办事处、村居办集体企业买断经营、承包经营或股份合作制等未办理出让手续的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的企业村居兴办的工业园各类专业批发市场)
(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分期缴纳出让金的或改变合同规定用途的
(六)其他按政策规定应缴纳的。
下列情况不作为征收地租范围: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镇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税务局收房租钱是什么税
房屋出租缴纳税款分以下四种情况。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四、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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