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时,各府、州公事,必须长官和通判“签议连书,方得下行”,北宋真宗以后通判“佐州
时间:2024-03-13 12:18:30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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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宋太祖时,各府、州公事,必须长官和通判“签议连书,方得下行”,北宋真宗以后通判“佐州郡之治,入则贰政,出则按县”。这一变化说明
A.中央集权逐渐弱化
B.监察制度不断完善
C.通判权力有所提升
D.地方受到严密监控
最佳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准确解读材料信息的能力。材料说明宋太祖时期所有地方文书须长官和通判联合签议,才能实施,宋真宗以后通判可干预州郡政事;A项说法错误,通判直接隶属于中央,因此应该是中央集权逐渐强化;B项监察制度不断完善在材料中得不到充分体现,毕竟制度体系完善涉及多个方面,仅凭权力扩大一个方面不足以印证“监察制度不断完善”的说法;D项地方受到严密监控言过其实。故选C。
考点核心:
三省六部制概念:
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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