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的账务处理方式
时间:2024-01-06 11:48:02 栏目:学习方法
公司有客户无力偿还应收账款,客户用一批货物抵减,不能提供发票,公司要怎么做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接受以物抵债,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 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相关税费)
投资收益(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会计准则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第二章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第五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第六条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
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收到实物抵账怎么入账
收到以货抵债的物资,然后销售物资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应当通过“库存商品”科目以及“应收账款”相关二级科目核算。
1、债务方发出抵账物品时:
借:应付账款——债权人名称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债权方收到抵账物品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债务人名称
税款缴纳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简单来说,此项规定把“以物抵债”的情况,当做“销售”来处理,这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了。
以物抵债的财务处理
那要看甲客户抵债的物品你司做何用(原材料、固定资产或其他用途),是否涉及增值税等,不管做何用,甲客户均应开具发票:
1、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甲
2、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甲
3、借:管理费用(或其他)
贷:应收账款-甲
该交易属正常交易,不是非货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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