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可以返还。企业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即是“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其中,扣缴义务人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则为所得人。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即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吗
一、个人所得税还能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是可以退税的,具体条件如下:
1、满足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经预缴过个人所得税情况,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办理退税。
2、 纳税人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的,但是预缴税款时没有没有进行扣除。这种情况下,能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退税。
3、纳税人收入为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满足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已高出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条件,则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退税。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1、首要条件就是已经纳过税,且应纳税额已经预收预缴的税款金额。
2、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并添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就是税款将要退回的地方。
3、查询纳税明细。可以在首页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一栏中查询,里面有每个月的的收入金额和已申报税额,当事人可以到指定地点点击申报查询可以查看退税的进度。
4、在办税界面-税费申报-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处进行申报。默认的是简易申报,系统已经自动计算出退税金额。如果需要调整申报数额,可以切换到“标准申报”进行办理。确认提交后就可以申请退税啦,当事人可以到指定地点点击申报查询可以查看退税的进度。
5、等待。在服务界面-申报信息查询中,当事人可以到指定地点点击申报查询可以查看退税的进度。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个人所得税交纳的具体情况,是根据当事人每年的实际经济收入水平而定的,特别是对于年收入达到了6万元以上的就需要交纳个税,但在最后的计算中如果发现并不足6万的,那么可以申请退税处理。
2022年的个税可以退吗?
一、正面回答
2022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可以申报2021年的个人所得税。2022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分析详情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汇算清缴就成为纳税人每年都需要做的一件事情,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个人所得税采用按月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如果有多缴纳个税的情况,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申请退回。
三、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为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预缴税款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等。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以及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个人所得税怎么退回来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方式具体如下:
1、申请人自行申请退税:可于每年3月1日至6月20日之间,通过税务局网站、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邮寄申办、或者直接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等方式进行办理年度汇算,并结清应退税款;
2、委托公司代缴个税人员协助办理退税:纳税人可向任职所在公司提供上个纳税年度在本公司之外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信息以及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委托公司负责代缴个税的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纳税申报并办理退税;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单位或者个人代为退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