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缴所得税
时间:2024-01-06 10:44:28 栏目:学习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并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应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实施条例规定了三种预缴税款的确认方法: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
(三)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企业所得税每个季度怎么预缴
法律分析: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 适用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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