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回商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时间:2024-01-06 07:24:50 栏目:学习方法
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因商品质量不达标发生退回现象的,收到退回的商品,可做冲减收入处理,相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销售退回商品如何做会计分录?
1、 企业收到退回商品时,所做冲减收入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退回商品重新入库时,所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简而言之,库存商品指一切闲置的,用于未来的,有经济价值的商品。
核算内容:
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销售商品被退回的会计分录
退回销售商品时,做红字冲销凭证借:银行存款等(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贷:应交税金--增值税(红字)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贷:库存商品(红字)
销售商品发生退货怎么做会计分录啊
一、销售商品发生退货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二、完整的会计分录是: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出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扩展资料:
[例1]大华公司于9月15日根据合同售给南山公司A商品5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商品价款42735元、增值税额7265元,共计50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大华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费2000元(发票已经转交)。货款及代垫运费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取得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回单。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南山公司5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2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65
银行存款2000
当公司收到银行转来的南山公司承付货款及代垫运费52000元的收账通知时,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52000
贷:应收账款──南山公司52000
[例2]大华公司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按照合同规定,5月8日,公司收到丁公司预付的货款6000元。15日,公司向丁公司发出A产品200件,售价为10000元,应交增值税1700元。
⑴5月8日公司收到丁公司预付的货款时,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6000
贷:预收账款──丁公司6000
⑵5月15日公司向丁公司发出商品时,应记录:
借:预收账款──丁公司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⑶5月25日企业收到丁公司补付的货款时,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5700
贷:预收账款──丁公司570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销售退货的会计分录
退货的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况,销售退货和采购退货,具体的会计分录书写如下:
1、销售退货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企业)(红字)
同时,冲回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进货退货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企业)(红字)
贷: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生产的产成品一般应按实际成本核算,产成品的入库和出库,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期(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农产品”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等科目。
产品种类较多的,也可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其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可以单独设置“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比照“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产品日常核算的,发出产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对外销售产成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成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产品还应结转产品成本差异,将发出产品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二)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购入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本科目,按委托加工商品的账面余额,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对外销售商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进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三)企业(房地产开发)开发的产品,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期末,企业结转对外转让、销售和结算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企业将开发的营业性配套设施用于本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用房,应视同自用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并按营业性配套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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