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货损失怎么做会计分录?
时间:2024-01-06 06:43:34 栏目:学习方法
存货损失指企业对存货清查盘点后,发生的盘盈、盘亏、毁损等事项,对于存货损失业务,应如何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存货损失的账务处理
1、保管中发生的定额内的合理损耗: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2、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毁损: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3、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存货损失金额确定
存货损失的申报方式确定后,接下来就是要准确核定损失金额,因为这对税前扣除金额有所影响,同时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存货盘亏损失的金额,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的金额,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存货被盗损失的金额,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
因此,当企业发生存货损失时,企业应当选择正确的申报方式,同时按照存货损失的种类,准确计算税前扣除额,确保企业所得税申报正确。
存货损失涉税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确认为正常损失,在会计处理无需作进项转出处理,可以进行抵税。
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货物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正常损失是相对于非正常损失而言,一般是指因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如,化学物品因气温升高引起的蒸发、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等。
库存商品损耗出库如何做会计分录?库存商品
1、如题所述,应先确定库存商品损耗的具体情况,属于不合理损耗则应作为资产损失定性,分析损失原因并作成报告进行内部呈批,最后按照已批准的报告进行会计处理;
2、在实际工作当中,办理库存商品出库时发现非常损失情形,在财务上一般以资产盘亏进行处理,根据上述呈批报告编制如下会计分录(暂忽略所涉增值税事项):
a、发现损失时对亏损的库存商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b、按照批准报告进行处理:
借:管理费用(由企业承担损失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确定由责任人承担的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如果经分析判断该损失属于正常范围内的合理损耗,那么,无需编制会计分录进行损耗处理(所涉损耗由库存商品消化,即增加领用库存商品的单位成本);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
商品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如何写会计分录
商品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属于存货的盘亏处理,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
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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