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确认坏账会计分录怎么做?
时间:2024-01-06 06:43:25 栏目:学习方法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法避免坏账的发生,产生了坏账我们也应对其进行相对应的账务处理,那么确认坏账应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确认坏账的会计分录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对于已经确认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准备,转销应收账款,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已确认坏账损失并转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的概述
坏账准备是企业对预计可能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预付款所提取的坏账备用金;也是企业的应收账款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一般采用备抵法。那么什么是备抵法呢?备抵法就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
以下两种情况的应收账款应被确认为坏账准备:
(1)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时,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债务关系已经不复存在了。
(2)债务人逾期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迹象表明账款无法收回。从法律角度来说,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但是从经济实质来看,债款已经无法收回了,从会计角度出发,已经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确认为坏账准备了。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确认为坏账损失,分录怎么做
如果计提了坏账准备,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如果没有计提坏账准备,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核算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八)其他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 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十八条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确认坏账损失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坏账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准备),
贷:坏账准备。
确认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后期收回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公司的财务人员可做还账准备业务,对企业的应收款项中可能成为坏账的款项进行计提,作为备抵账户。
确认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1、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会计分录为: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企业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确认坏账准备,会计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根据应收的款项计入对应科目)
3、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应收账款(根据应收的款项计入对应科目)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根据应收的款项计入对应科目)
企业确认坏账准备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该科目贷方登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金额和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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