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罚款收入如何写会计分录?
时间:2024-01-06 06:38:00 栏目:学习方法
对于罚款收入,一般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银行存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收到罚款收入的会计分录
要看是什么原因的罚款。如果是员工的问题导致公司损失的罚款,就应弥补公司损失,确认时:
借:其他应收款-XXX员工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收到罚款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XXX员工
如果是收到例如供应商,或客户违反相关合同或其他的罚款: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员工罚款会计分录
罚款直接收取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罚款需要从工资中扣除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营业外收入
期末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是为营业外收入。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现金)利得、捐赠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等。
收到违反合同的罚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分析如下:
1、收到违反合同的违约金或罚金应作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罚款收入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视为营业外收入。它不符合收入的定义,而是一种“利得”,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
扩展资料:
1、罚款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对方因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而按照规定支付的罚款。包括因供应单位不履行合同而向其收取的赔款,因购买单位不履行合同、协议支付货款而向其收取的赔偿金、违约金等。
2、营业外收入亦称“营业外收益”。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例如,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回调入职工欠款、罚款净收入等等。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
3、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收入
收到员工罚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1、罚款直接收取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
2、罚款需要从工资中扣除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营业外收入
3、期末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收到员工罚款的会计分录根据不同情况分为:罚款直接收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贷记营业外收入;罚款需要从工资中扣除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营业外收入;期末:借记营业外收入,贷记本年利润。
营业外收入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出售无形资产收益、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罚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写罚款会计分录时要看是什么原因的罚款。
罚款应该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核算,罚款的会计分录:借:营业外支出,XX罚款。贷:库存现金除以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账户:账户性质:费用类账户。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罚款支出、违约金、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等。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发生的营业外支出;贷方记减少,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明细账户: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
营业外支出主要账务处理: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关于罚款收入的财务处理:
会计专业是研究企业在一定的营业周期内如何确认收入和资产的学问。会计师除了准备财务报表以及记录企业交易行为外,更重要的是能够参与企业间的合并、质量管理、信息技术在财务方面的应用、税务战略以及很多企业的管理决策活动。
企业取得的罚款收入,包括滞纳金和各种形式的罚款收入等,都是对违反制度规定或协议的一种经济制裁,并不是取得罚款单位本身主观努力而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取得的这些罚款收入,在弥补由于对方违反制度规定或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后,其多余部分,应当作为企业营业外收入,按规定上交财政,不宜留给企业作为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的资金来源。
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属于国家预算拨款单位,本身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如有罚款收入,应当作为“应缴预算收入”,以“其他收入”科目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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