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公用的或专属的车辆或其它交通工具,这些交通工具一般都是由员工个人加油进行使用,产生的油费再向公司申请报销,对于报销油费业务,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报销油费的会计分录
1、单位管理人员报销油费:
借:管理费用—燃油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单位销售人员报销油费:
借:销售费用—燃油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单位采购人员报销采购原材料运输油费:
借:原材料—xx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4、单位基建人员报销建设施工油费:
借:在建工程—燃油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5、工程施工企业报销对外施工油费:
借:工程施工—燃油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6、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销开发项目油费:
借:开发成本—燃油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开发成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企业对出租房进行装饰及增补室内设施而发生的出租房工程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出租开发产品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按月计提的出租开发产品摊销等,可直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为进行资金的筹集等理财活动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企业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属于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本科目(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应由开发产品成本负担的间接费用,应先在“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进行归集,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开发产品成本。
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特点,选择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方法。本科目应按开发成本的种类,如“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和“代建工程开发”等设置明细账,并在明细账下,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如何做报销加油费会计分录?
报销加油费要分如下情况处理:
1、如果是销售部门的车辆加油:
借:销售费用-油料费或小车费,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
2、如果是管理部门的车辆加油:
借:管理费用-油料费或小车费,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
3、如果是生产部门的车辆加油:
借:制造费用-油料费或汽油费,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
费用二级科目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来设定,不是固定不变的。
所以报销加油费的会计分录要根据报销部门进行分别处理。
扩展资料:
一、报销费用的填制要求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将原始单据剪齐边角,正面朝上(与报销单据同向)粘贴在报销单的反面左边。
3、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如实填写报销单的各项内容,如:报销时间、报销人、费用摘要、单据张数等。
4、采购类经营费用,须凭有效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表)和发票到仓库办理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并将进仓单、直拔单附在报销单据的后面。
5、非采购类的行政、办公或其他费用,直接填制报销单据。
6、外出培训费凭《培训协议》办理报销手续。
二、报销单据的审核
1、费用报销单据经手人签名后,由各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2、财务部经理应在收到报销单据的一个工作日内,对各项报销费用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凡符合报销标准的,审核人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审核日期后,由报销人交总经理审批。
3、经审核报销单据不符合费用开支标准或在有其他疑问,而报销人又无法提供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时,审核人应退回报销单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销
为职工报销的过路费、汽油费如何做分录
1、企业员工发生的加油过路费,一般是管理人员发生的费用计入的科目是管理费用——差旅费和管理费用——交通费;
2、一般是销售人员发生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差路费和销售费用——交通费。其会计分录如下:
3、过路费
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车辆费
贷:库存现金
4、加油费
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燃油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5、无论是私家车还是公家车,只要是用于公务的,并可以出示发票,都可以报销。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