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利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时间:2024-01-06 04:48:17 栏目:学习方法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往往会与其他企业或银行发生借款,一般借款都会发生利息,那么偿还利息的会计分录应当怎么做?
偿还利息的会计分录
1、如果是一般短期借款,那么其利息应当计入“财务费用”。
(1)如果银行是按季度扣息的,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是按月支付的,银行扣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是长期借款,一般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研发无形资产等。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如果是金融类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息收入
2、如果单位是非金融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以银行存款归还贷款利息,怎么写会计分录
1、以银行存款归还贷款利息,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3、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扩展资料: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通则》规定: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利息
还贷款本息会计分录如何写
1、短期贷款业务发生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偿还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长期借款一次性到期还本付息,
计提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到期偿还时,
借:长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长期借款分期还息、到期还本,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还本时会计分录,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会计分录
一、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会计分录
企业借款根据借款时间的长短计入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借款期间的利息计入到财务费用科目:
归还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XX银行/长期借款——XX银行
贷:银行存款
支付对应的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按季),或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拓展资料
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有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汇兑净损失(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财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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