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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时间:2024-01-06 04:48:08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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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经常有借款,有借款就会产生利息,企业通常设置“银行存款”进行核算,针对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应当怎么做?

偿还利息的会计分录

如果是短期还本付息: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月末计提应计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4、偿还银行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长期还本付息: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本金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等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3、偿还款本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财务费用

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是什么?

为了反映企业的各种长期借款,应设置“长期借款”账户,用来核算各种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归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借入的款项及预计的应付利息;借方登记还本付息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数额。该账户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预计的长期借款利息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财务费用”等账户。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到期还本分次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如何做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二)到期还本分次付息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拓展资料:

1,应付利息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2,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具体项目有: 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3,会计核算中,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都需要在登记账户以前,按照记账规则,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

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会计分录

一、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会计分录

企业借款根据借款时间的长短计入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借款期间的利息计入到财务费用科目:

归还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XX银行/长期借款——XX银行

贷:银行存款

支付对应的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按季),或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拓展资料

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有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汇兑净损失(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财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归还短期借款本金及利息会计分录

归还短期借款及利息的会计分录:实际发生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计提利息费用时: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到期归还利息本金时:借:短期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

短期借款(Short Term Loan或Short Term Loans)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利息结算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结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

在短期借款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年内各月份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方法,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但在年末,如果有应由本年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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