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怎么做?
时间:2024-01-06 03:11:51 栏目:学习方法
企业在代扣代缴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时,一般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会计分录
计提公积金的时候,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缴纳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扣除个人负担部分,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个人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是什么?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向员工配偶、子女、受抚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和其他受益人提供的福利也属于员工福利。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借方减少,贷方增加。借方是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其他应收款是什么?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企业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样做会计分录
1、单位缴纳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2、个人缴纳部分,发工资代扣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现金
3、上缴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单位 个人)
贷:银行存款等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
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
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
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
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
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
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代扣款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3、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代扣代缴扣缴流程:
公司付给的私人劳务费不在代扣范围中,因为还涉及到征收营业税问题,所以应由个人凭个人身份证、公司支付证明(加盖公章)到税务局申请开具劳务发票并缴纳税款(8%左右),公司凭对方的发票支付并在税前列支。没有发票不能税前列支。
纳税详情:
提供劳务属于应税劳务,按规定要征收营业税。个人申请开票,要按劳务收入缴营业税5%,按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各地规定不一,但两项合计一般在0.5%左右),再加个人所得税带征2%左右(各地规定是不一)。
每月扣公积金怎样做会计分录
1、计提
借: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
2、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
3、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公积金(单位承担)
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个人承担)
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 [1] 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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