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资讯 > 学习方法学习方法 订阅

连续交易操纵的构成要件

时间:2024-01-05 17:55:50 栏目:学习方法
【导读】:4304目录(https://www.4304.cn)在线提供,学习方法「连续交易操纵的构成要件」,供学习方法爱好者免费阅读。本文地址:https://www.4304.cn/news/271319.html

连续交易操纵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连续的交易。只要行为人在某一个营业日内发生两次以上的买卖行为,包括高价或低价买卖,均属于连续的交易。

2、伪造该证券交易活跃的表象或者抬高、压低证券的价格。其中,交易“活跃”与否取决于对以往证券市场的状况、该证券实际成交的数额、交易市场的一般水准以及操纵者所成交的特殊数额等因素。

3、存在诱使他人买进或卖出的意图。“意图”是作为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由原告直接凭借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诱使他人买卖的意图较为困难。但可以依据情形证据加以推论操纵者有诱使他人买卖的意图,通常他们是在开盘或收盘时进行买卖的。



操纵证券交易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应立案追诉:

(1)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0%以上,并且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股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合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2)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期货合同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持仓量的50%以上,并且在该期货合同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同数量的20%以上的合同,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合同期总量达到20%以上的合同期货或者合同期总成交易量的20%以上(合同期货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总成交易量达到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当天连续申报购买或销售同一证券,期货合同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天该证券总申报量或该期货合同总申报量的50%以上(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相关人员单独或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和证券交易量(7)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员工,违反相关禁止的规定,买卖或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公司的发行价格或者对其他证券公司的情况进行评价,或者对其他证券公司进行评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九条

操纵期货市场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等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标签: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

上一篇:征收率的特殊政策的概述 下一篇:

学习方法推荐

本网站所有的文章都转载与网络(版权为原作者)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话和邮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