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款滞纳金是什么
时间:2024-01-05 17:40:18 栏目:学习方法
地价款滞纳金,是指在地价款确定后,伴随地价款交纳情况而发生的费用。地价款滞纳金是约定付费未履行的责任追究,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持有人交纳,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代收,政府财政部门收入国库。
地价款滞纳金,根据《关于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地价款滞纳金标准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出字[2001]62号),自2001年1月19日起执行,逾期支付地价款的,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执行。
国土局收取的地价款滞纳金能否在税前扣除,应该视该项滞纳金的性质而定,如果属于行政性处罚导致的滞纳金,税前自然不允许扣除,反之,如果属于合同违约缴纳的滞纳金,则可以税前扣除。
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减免权在哪一级政府
1、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是国土资源局收取的,根据行政复议原则,应当由国土资源局上报,由上级国土资源局或者本级政府来决定减免。
2、土地出让滞纳金的缴纳标准是写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通常的标准是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即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支付。
扩展资料
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的税收规定:
1、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土地出让金滞纳金是经济合同的一种违约补偿,非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能扣附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因此作为营业外支出列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对于行政处罚性滞纳金(如契税滞纳金等)或者是企业发生的由于经济合同违约的一种补偿性滞纳金(如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等)都应作为营业外支出列支,不属于按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3、契税
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还会关联一个税种,就是契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滞纳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因为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书中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时是不应该使用的。
扩展资料
根据滞纳金的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为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书中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时是不应该使用的。 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应该受民事法律调整,这里的滞纳金实际上是《合同法》中规定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滞纳金(金融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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