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扶持资金免企业所得税条件
时间:2024-01-05 16:25:12 栏目:学习方法
政府扶持资金免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在于纳税人所取得的扶持资金应当属于不征税收入项目中的财政拨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内容规定,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不征税收入项目除了财政拨款项目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内容规定,还包括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政府补贴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政府补贴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具备的三个条件是: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政府补助是否需缴企业所得税
政府补助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是无需缴企业所得税的:
1、属于财政拨款;
2、属于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属于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收到政府补助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不需要。企业收到政府补助不需要纳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司的这笔补助如果符合条件,就不缴纳所得税,单独设置科目核算补贴收入和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如果不符合条件,那就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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