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的设立的概述
时间:2024-01-05 16:15:27 栏目:学习方法
质权的设立即质权担保行为的设立,而质权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当事人在设立质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其中质押合同应当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同时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政法干警大纲中质权的设立
质权设立分为动产质权设立和权力质权的设立。质权的设立通常以合同进行,当事人签订的质权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权的担保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关系的当事人是质权人喝出质人。质权自质物交付时生效。
权利质权除特殊问题准用动产质权的一般规定,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
什么是质权,可不可以举例说明
(1)质权是《物权法》中的一种担保物权。它是指债权人为保证到期债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一种担保。在《物权法》中担保物权有三种(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质权与其他两者的最大区别就是质权只能设立在动产上,也就是物权法中明确的动产质权;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形,质权也可以设立在权力上,也就叫做权利质权。
(2)再有质权实现的有效要件就是质押物的转移占有,这也是与抵押权最主要的区别。(抵押权是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
(3)给你举个例子。假如你给你的朋友借了10000元钱,约定月底还清,为了月底自己的债权的实现,你可以要求你的朋友或者第三人(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为你提供质押。他用家里的电视机(动产,只能是动产)为你提供质押,交付(质押物转移占有)到你的手中。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从质押物交付质权人开始生效。所以你的朋友交给你电视机时候,这份质押合同生效。
(4)债权到期,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质权人可以就质押的物进行拍卖,变卖,所获得价款优先受偿。剩余的要返还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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