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企业所得税计算注意事项
时间:2024-01-05 15:29:24 栏目:学习方法
年底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注意事项主要体现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可分为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
直接计算法下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计算法下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其中关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确认,以及各项扣除金额的确认,纳税人可以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
年度所得税申报流程注意事项
应注意的是: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4、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
6、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无论是盈利或亏损,也无论是查账征收或核定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7、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8、纳税人如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条件,应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
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或者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3份;《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纳税人收入、财产原值、相关税费的有关资料。
2、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3份;《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限售股转让所得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的应报送:《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3份;《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加盖开户证券机构印章的交易明细记录;相关完整真实的财产原值凭证;缴纳税款凭证或《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税务局申请退税需要的资料:
1、书面申请。申请应说明退税理由、依据、所属期限、退税数额等事项。
2、统一格式文本的《退税申请审批表》。
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财务会计报表。
5、完税凭证,申请减免退税的应同时提交减免税证明(减免税审批文件或《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6、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的退税项目,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企业所得税,这企业所得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具体的企业所得税注意事项是什么?我整理了企业所得税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小微企业所得税注意事项
问: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
提示一:熟练掌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示二:必须符合税收优惠条件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得超过30万元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
——按查账方式缴纳税款且财务核算规范
提示三:按时报送减免税备案资料
小微企业的认定实行年度认定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采取事先备案的方式,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方式是年度申报享受上年已备案享受的,本年度预缴申报时仍符合条件的,预缴申报时可享受。未按规定备案的,不得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经税务机关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应书面通知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申请减免税应报送的备案资料:
——备案申请报告
——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报的《资产负债表》
——企业职工名册
——接受派遣工人人数及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
——对照产业目录具体项目,说明本企业所从事行业
——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提示四:正确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必须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预缴申报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高于10万元而不超过30万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年度申报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把其所得与15%计算的乘积,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附件1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4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10万元小于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其所得与5%计算的乘积,填入附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而所得税申报表主表上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的税率仍然是25%.
年底怎么计提企业所得税
年底计提企业所得税首先要看你单位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然后按照你单位所得税征收方式计算提取,缴纳所得税。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你单位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等于收入总额乘上税务核定固定比例乘所得税税率。如果你单位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等于利润总额乘上所得税税率
2、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提取分录,提取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所得税。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上交时,借,应交税金,所得税。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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