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包括
时间:2024-01-05 15:21:46 栏目:学习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中第一条的内容规定,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包括:
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5、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6、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7、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税务机关是否具有行政许可权,由设定税务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保留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保留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包括:
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5、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6、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7、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税务行政许可6项包括哪些内容
税务行政许可6项包括以下几点:
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2、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
3、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4、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5、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6、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其他非行政许可项目,在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之前,暂按现行办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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