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干部交流方式包括
时间:2024-01-05 15:02:06 栏目:学习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第三条的内容规定,税务系统干部交流方式包括系统内异地交流和系统外的交流。《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中所提及的领导干部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副司级以上(含副司级)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副省级市国家税务局副厅级以上(含副厅级)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干部交流可不受任职时间和年龄的限制。
确定交流的领导干部,到新任职单位前,一般应进行离任审计。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副司级以上干部和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局长,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审计;其他领导干部委托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审计。
如何做好税务系统内外干部交流机制
建立系统内外干部良性流动机制,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既要注重现实,又要放眼未来,提高交流的质量和水平,提升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把握交流原则。
必须坚持优化组合原则,根据干部个人专长和岗位特点科学调配,合理组合,保证人尽其才、人事两宜;必须坚持相对稳定的原则,切忌人员大进大出;必须坚持培养干部的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素养和能力开展交流,创造机会让其在实践中快速成长。
突出交流重点。
要完善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内外干部良性流动机制。要完善考核机制,制定以实绩考核为主的交流干部考评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交流干部的工作业绩,坚持在发展中看干部,凭实绩用干部。要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干部在一线工作,在基层创业,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落实物质、精神双重奖励。要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帮助解决交流干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让他们觉得工作有盼头,前程有奔头,生活有甜头。
合理确定交流人选。在国土资源系统内挑选干部到镇区挂职锻炼,这些干部须具备政治坚定、素质过硬、要求进步等特点。实践表明,这样的干部交流出去,融洽了地方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关系,提升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地位,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
公务员交流的方式有哪几种
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也可以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任职,但这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调任的情形。
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或者在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
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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