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原合伙人退伙
时间:2024-01-05 14:57:05 栏目:学习方法
原合伙人退伙是原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抽回属于其份额的资本,然后退出合伙企业的行为,其中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并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由于原合伙人退伙导致其原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发生变更,因此原合伙人需要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或根据合伙协议规定履行相应的退伙责任。
原合伙人退伙的原因一般包括合伙人死亡而未指定继承者、合伙人因违反合伙协议的规定而被开除以及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权益被扣押等事项。
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退伙有哪些主要规则
1、 协议约定优先2、 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动提出退伙而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资格。
2.法定退伙。出现法定情形时,合伙人资格当然消失,也称为当然退伙。
3.除名退伙。出现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时,其他合伙人决议将某一合伙人除名,使其非自愿地丧失合伙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 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人退伙条件合伙人退伙的情形
造成合伙人退伙的原因主要有:
1、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
2、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的,该合伙人当然退伙。
3、合伙人丧失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成为合伙人的相应资格的,该合伙人当然退伙。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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