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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时间:2023-11-29 15:31:02 栏目:教育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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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员(简称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

1.资格考试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各造价管理协会或归口管理机构(简称管理机构)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简称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通用专业分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专业,通用考试科目包括:①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②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可任选一门)。其他专业和考试科目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需要设置,并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

(1)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的资格考试:①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向管理机构或专业委员会申请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2)资格证书的颁发。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颁发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同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

2.从业

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或专业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3.资格证书的管理

(1)证书的检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3年检验一次,由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验证的内容为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

(2)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资格证书和专用章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1)无工作业绩的;

2)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5)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6)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7)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4.继续教育

造价员每3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小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5.自律管理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各地区管理机构在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地区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各专业委员会负责本行业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工作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监督。

造价员职业道德准则包括:

(1)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2)应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

(3)应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4)不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业;

(5)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

(6)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7)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

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应建立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并向社会公众开放查询造价员资格、信用记录等信息。

造价员怎么考?

(1)造价员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也就是你可以报考造价员!!!但需要有相关工作一年经验,这个因该好开证明,呵呵---------------------------------------------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

造价员实行什么管理制度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自律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云建标[2008]142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经过全省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和从业专用章,或者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从外省、专业系统转入我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各州、市和各专业系统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应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辖区内或系统内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 第二章 造价员资格考试及考前培训 第四条 造价员资格实行考试认定的制度。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考,每年8月最后一个星期

六.星期日举行一次。 第五条 造价员资格考试根据造价员资格专业类别设置专业科目,由考生根据专业方向选择报考专业。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即认定为考试合格。 第六条 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以本年度考试日期为准)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报考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相关专业指按教育部专业设置规定设置的土建类所有专业,以及管理类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和物业管理专业。

(二)相关专业本、专科在读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在读。

(三)其他专业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一年。

(四)已取得一个专业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参加增项考试。 第七条 严重违反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场纪律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此后连续三个考试年度不得再次报考。

第八条 增项考试人员可以向省造价协会申请免试基础类科目。 第九条 考试人员需携下列资料到省造价协会报名: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本人学历证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人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一张;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五)本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增项考试人员适用)。 第十条 省造价协会依据有关规定及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可选用或者编写各科目考试教材。

第十一条 省造价协会负责对全省各机构开展的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统一协调,对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各培训班教材使用、教学质量等培训事务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章 资格认定和证章管理 第十二条 造价员从业资格分为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

(一)土建专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市政道路、房屋修缮、土石方、构筑物等单位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二)安装专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管道、电气、设备及工业金属结构安装等单位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省造价协会可以根据行业发展需要调整造价员从业资格专业和等级。 第十三条 凡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可以申请办理相应专业的资格证书。

已取得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参加其他专业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可以申请办理资格证书增项。 申请办理资格证书人员已受聘于一个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从业专用章。 第十四条 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办理资格证书(增项)和从业专用章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yncost.com),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按提示信息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初始密码;

(二)在网上按照“造价员管理系统”的提示填报和核对数据,提交申请并打印“全国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审批表”;

(三)携带书面审批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在职在岗)、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增项适用)其他证件(职称证等,有则提交)(复印件)、成绩单(网上直接打印)及半寸免冠照片3张,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系统造价员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提交的证件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并携带原件供核查。

每年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停止接件,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办理资格证书的,可以在此后连续三个年度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 第十五条 各有关机构按以下程序受理资格证书办理申请:

(一)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应对申报人的网上申报资料与书面提交材料进行核对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其“全国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审批表”相应栏签章确认,填写(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初审机构在接件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记汇总初审通过的申报人进行网络上报,并汇总《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全国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审批表”(每位初审通过人员一份)统一上报省造价协会;

(三)省造价协会在初审部门交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对于符合取证条件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资格证书、制作从业专用章,交初审部门发放。 第十六条 资格证书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和从业专用章: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不合格的;

(二)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的;

(三)资格考试合格后,四年内未申请或未获批准办理资格证书的。 第十七条 资格证书申请人不能提交有效在职在岗证明文件,但办理资格证书申请获准通过的,在其资格证书上签注:“暂缓从业”,不予办理从业专用章。

暂缓从业人员受聘于相关机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后,可在考试合格之日起四年内申请办理从业专用章。 暂缓从业人员申请办理从业专用章的,参照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办理,在资格证书办理期间以外时间提出申请的,经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初审后,本人携初审材料自行到省造价协会复核及领取从业专用章。 第十八条 造价员资格证书每四年进行一次续期验证。

造价员续期验证需在网上管理系统申请,并携下列书面材料到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续期验证审批表;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专用章;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四)验证期内完成的两项工程造价业绩证明(聘用单位加盖公章);

(五)验证期内参加继续教育合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各有关机构按以下程序受理资格证书续期验证申请:

(一)州市或专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应对申报人的网上申报资料与书面提交材料进行核对初审,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续期验证审批表”上注明初审意见并加盖机构公章;

(二)初审机构登记汇总初审情况后进行网络上报,同时汇总“《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续期验证审批表”及书面材料上报省造价协会;

(三)省造价协会对续期验证申请进行复核确认。 续期验证应检查持证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从业行为、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本细则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验证结论。

续期验证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改正和不合格三种。 第二十条 续期验证合格者由省造价协会在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内加盖“XX年度续期验证合格”印章和公章。 第二十一条 资格证书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续期验证限期改正:

(一)不按本细则规定进行网络申请并提交续期验证书面材料,或材料不全的;

(二)验证期内参加继续教育不合格的;

(三)到期未参加资格证书验证的。 限期改正名单应在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予以公告。

限期改正的期限为三个月,此期限内资格证书和从业专用章失效。 第二十二条 资格证书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续期验证不合格:

(一)限期改正未达到要求的;

(二)已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且未办理暂停从业手续的;

(三)在一个验证期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不良行为记录的。 第二十三条 造价员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可以办理暂停从业手续。

暂停从业手续由造价员本人向省造价协会申请办理,同意暂停从业的,在其资格证书上签注“暂停从业”,从业专用章由省造价协会封存。 暂停从业期间,造价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二十四条 造价员从业单位变动或单位名称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造价员从业单位变更分为省内变更、本省转出、外省转入三种类型,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省造价协会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造价员在一年时间内只能办理一次省内工作单位变更,若因原单位倒闭、分立、合并或更名,申请人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后,不受此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 造价员联系电话(包括移动电话)、电子信箱发生变更,应及时在网上管理系统自行更新。 第二十七条 资格证书和从业专用章由造价员本人保管、使用。

造价员遗失资格证书、从业专用章,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按省造价协会规定申请补办。 第四章造价员管理 第二十八条 造价员在从业活动中,应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保证工程造。

工程造价专业的要考哪些证书?

1.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情况查看当地人事考试网。是国家组织,每年全国统一考试。

2.主要看你将来是从事哪类工程的造价专业,据说公路、电力、水利都有自己的造价方面的证。

3.因为造价往往还会涉及一些财务方面的问题,如果你有精力,也可以再考个注册会计师的证。

4.预算员证(就是上岗证)。工程造价,又称工程概预算,是对工程项目所需全部建设费用计算成果的统称。

在不同阶段,其名称、内容各有不同。总体设计时叫估算;初步设计时叫概算;施工图设计时叫预算;竣工时叫结算。

5.造价员证(执业资格证)。

造价员是指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原指概预算人员。扩展资料:工程造价专业是教育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新增设的热门专业之一,是以经济学、管理学、土木工程为理论基础,从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上发展起来的新兴学科。

几乎所有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都要求全程预算,包括开工预算、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结算等,不管是业主还是施工单位,或者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都必须具备自己的核心预算人员,因此,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的需求量非常大,发展机会广阔。工程造价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程造价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工程造价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编写各类工程估价(概预算)经济文件,进行建设项目投资分析、造价确定与控制等工作基本技能。就业前景是教育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新增设的热门专业之一,是以经济学、管理学为理论基础,以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为主导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交的边缘学科。

工程造价行业前景乐观 ,工程造价是属于土木建筑方面的,因为每个工程都会需要造价预算,就这个工作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中国建筑方面特别多,都需要用到造价的,这是关乎民生的事情,重要而且严谨,再加上造价方面的考试十分严格,考试通过率也十分低,国内学习的人多,但缺乏高素质的工程造价人员。设定额分类⑴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将工程建设定额划分为劳动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⑵按定额的编制程序和用途,将工程建设定额划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⑶按照投资的费用性质,将工程建设定额划分为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工器具定额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⑷按照专业性质不同,将工程建设定额可以划分为全国通用定额、行业通用定额和专业专用定额;⑸按照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不同,将工程建设定额可以划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

造价员报考条件

根据《湖南2018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可知,湖南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如下:(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科(四科)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02免二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试。

拓展资料:造价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 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2018年造价师修改为,一级造价师和二级造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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