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分包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3-11-28 21:23:02 栏目:教育资讯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建筑施工管理从粗放型逐渐向集约型递进,分工也越来越明细。在一些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中或者总承包商不具备某些特殊工作能力时,出于对工程的质量及自身利益的考虑,为达到降低成本等目的,业主通常会选择指定分包。指定分包一词源起于英国,在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中通常指在大型国际工程中,承包商都要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雇用分包商,分包出去某些工作,对于工程中的相关特别专业的关键部位或永久设备,业主通常希望令有经验有专长,并且较为熟悉和信赖的专业公司进行承揽,以确保质量及业主其他特殊要求同时,业主可(自行决定)不通过总承包商,而直接向指定分包商支付相应工程款项。
目前国内法律、法规对指定分包的概念没有严格的界定,指定分包一般是指在大型项目中,业主(工程师)把部分工程项目(尤其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直接发包给分包商,同时,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由承包商对他们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具体关系如图1)。在这个过程中,分包商的选择和定价主要是由业主完成的,指定分包商与业主往往有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承包商虽然名义上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但承包商实际上更接近项目管理公司的角色。
由于指定分包商是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因而在合同关系和管理关系方面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对其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协调工作应该纳入主承包商的管理之中。在施工管理中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指定分包还是一般分包,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主承包商任何责任与义务。主承包商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安全事故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主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在指定分包的情况下,由于总承包商对于指定分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常常会给施工带来一些问题。
指定分包情况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就指定分包工程而言,业主与总承包商之间是一种委托管理关系,而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发承包关系。相应的,总承包商与指定分包商之间,也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总分包关系和名义上的支付关系,而是前者在委托范围内,对后者实施的监督管理和配合关系。业主和指定分包商之间,则不仅仅是一种事实上(但无合同依据)的权利义务关系[2],业主对指定分包商有着一些特殊的保护性措施。由于业主的直接干预, 总承包方对指定分包的管理矛盾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总承包管理失效
从理论上讲,施工总承包对指定分包的管理范围有限, 如仅负责指定分包现场施工的进度配合工作,按照业主要求转移支付等责任,甚至无需对指定分包商的施工工艺及质量承担责任,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施工总承包方是整个项目施工的管理主体,负责协调各专业、各分包商之间及其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展及交付成果全面负责。而业主介入总包对指定分包的管理,往往造成总包权威缺失、管理难度增大,经常出现“管却不听”的现象; 在有些问题上常常出现业主绕过总包, 直接与指定分包沟通现象。这种承担管理义务却无法实施有效管理的尴尬局面,导致了总承包方对指定分包管理的失效。这种现象在对总承包方的管理权威造成影响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总承包合同的履行质量。
安全事故和质量缺陷
目前建筑安全事故频发,绝大部分是表现在分包商身上,不少分包单位认为安全工作是总包单位的事,他们最多跟安全监督部门搞搞关系,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有些项目中的业主与一些指定分包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指定分包单位缺少正式资质及经验丰富的相关施工人员,在技术、资源、管理等方面不具备相应的能力, 而这类指定分包通常因关系复杂而使管理难度增大,其工程质量更难保证。
成本费用的增加
在指定分包商数量相对较多的情况下,相关工序间施工协作队伍的频繁更替无形中加大了管理难度,根据相关合同条款规定,业主有权不经过总承包方直接支付指定分包商工程款,所以,一旦发生大额亏损便会直接导致指定分包商中途退场,而为避免因指定分包商退场对工程造成影响,业主需重新选择指定分包商进行施工,无形中又加剧了相互协作间的指定分包商更替
对指定分包有效管理途径的探讨
承包商层面的对策
虽然在现阶段的指定分包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总承包方需要认真对待,本着为项目负责的态度,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主动地寻求有效的管理方法,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与业主的良好沟通
业主是建设项目的发起人和受益人,在我国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模式下,对项目建设负有最终责任[3]。虽然大多数业主存在着专业局限性,但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愿望应比总承包方更为强烈。因此,总承包方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从有利于项目建设大局的角度出发,给业主做好参谋,在赢得业主认同和信任的同时,争取参与指定分包商的选择决策,提前了解分包队伍的状况,加深对分包队伍的认识,减少总分包的磨合时间, 避免出现被晾在一边的尴尬状况。
(2)细化总承包合同中涉及指定分包的相关条款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总承包方在合同谈判中应争取增加相应条款,对总承包、分包、指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范围和内容进行详细约定,明确各自的职责,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可使后续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既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也能为总包方今后的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
(3)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积极承担对施工及现场的管理责任,真正履行对总管理、总协调、总监督、总配合及总进度控制的作用,以对业主高度负责的态度,取得业主对自己的信任。作为整个工程施工的组织者和现场资源的调配者, 总承包方应对指定分包提供支持与帮助,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施工资源( 如水电、运输工具) 等条件,及时解决技术界面问题,做到既有利于分包项目和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也有利于提高本企业的信誉度。
业主层面的对策
业主在指定分包商的选择上应该认真审核其公司资质,不应碍于情面随意制定分包商,在三方关系处理上,业主应在合同中对承包商承担的对指定分包的协调管理责任做详细约定。另外,业主应该制定详细的奖惩规则,充分调动承包商的积极性,使其加强对指定分包合同的评审和管理,积极主动与业主、指定分包商沟通,力求将合同风险降低至最低。对于交叉配合界面以及易 混淆的工作内容,业主应要求承包商尽量列出详细的工作量清单,以明确施工界面和双方的责任,清楚地界定双方在对指定分包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4]这样,才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效防止或减少三方之间互相推卸责任、相互扯皮。
在指定分包商的情况下,如何恰当处理同业主指定分包商间的相互关系,是决定工程成败的重要因素。从工程整体考虑,实现沟通合作共荣,是工程得以顺利进行的主旋律,当业主指定分包商后,对实际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同业主进行沟通,在实际施工中,同指定分包商通力合作,最终实现业主、总承包商、指定分包商三者的共荣,即业主获得优质的成品工程,总承包商指定分包商获得行业信誉与利润的双赢,此模式应是三方共同努力的方向。
如何做好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对于项目分包单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合同管理。朝霞的分包单位应该和总包单位签订相应的分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项目分包也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单位应报单位资质,人员应报相应的人员资格。特别是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单位的质量员、安全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3.现场质量管理。
对于分包,切不可放任自流,应加强质量管理,主要是从分包方案入手,分包的施工方案要经过总包审核才能报监理审批,实际施工时要按已经审批的方案实施,由总包方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上报监理检查验收。
4.现场安全管理。分包单位的人员在现场施工应配有相应的安全员,服从现场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5.资料管理。分包方应配合总包方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要有相应的奖罚措施。
总包方应对分包方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以便加强现场管理。
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具体的情况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
1.《合同法》第272条的规定如下:
(1)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5)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最高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3.如果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该分包人要承担责任,其次,发包人要承担相应的过错,最后总包人如果没有过错,那么就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有过错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果总包人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且总承包人没有尽到约定的管理义务,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至于发包人、总包人、分包人责任大小的划分,应该按照他们各自的过错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加强分包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加强分包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分包工程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总包单位的信誉。我下面为你整理了关于加强分包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 分包商的选择 工程分包必须依法进行,任何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总包单位必须根据分包工程的特点、工程量在总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单》选择合适的分包商。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进行招投标,便于总包方择优录取同时与其签定一份分包合同或协议书,在合同和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包单位的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保修责任等条款,还应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质量与验收、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赔偿和争议等问题加以详细的说明。 3 将分包方质量管理纳入总包方管理体系 (1)加强开工前的培训,将分包方的管理人员纳入总包方的培训体系,通过系统培训,将质量意识和现场质量检查植入现场每一名管理人员的脑海。(2)强化开工前的检查力度,每个分包单位的质量员必须持证上岗且通过总包单位的考核,方可进场施工,同时将分包单位质量员列为不可替换人员,杜绝施工过程中质量员缺位。每一个分包方入场统一考核和检查,务必“样板开工”。 (3)过程控制中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和专业质量员定期巡检、抽检,对发现的问题必须通报批评,绝不姑息,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日常培训,在周、月例会中进行相关质量案例分享,提高现场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
4 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施工图设计的质量或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整体建设的周期的合理性和工程质量。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尤其是专业分包工程,总包单位可能存在专业人员的缺位,分包单位更能从专业角度分析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和缺陷。
对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缺陷或相互矛盾的地方,由总包单位统一列出问题清单,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给予明确答复,将设计问题彻底消除在开工前。 5 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进场人员、设备,尤其是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特殊工种及关键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
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6 分包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项目部QHSE部负责对分包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将项目质量控制表(质量检验计划)向各分承包商交底,明确各个质量控制要点,同时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工程施工过程及各环节质量进行监控,并对质量关键控制点进行严密的监控,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验证。 针对分包工程现场出现的问题,项目部组织对分承包商施工质量评审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会,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项),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项目部还要组织并监督分承包商做好分包工程质量资料分阶段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对工程中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必须邀请设计、监理和业主现场代表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当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涉及到分包工程时,设计变更单要及时发放到分承包商,必要时,总包单位需做补充技术交底。
项目工程技术部和质量管理部监督分承包商的工序交接,对于分属两个不同合同的分承包商之间的工序交接,由项目部组织进行,确保交接记录准确、完整。 对分包商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施工机具和设备和现场实体质量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不符合项要求定期圈毕整改。对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自控体系,比如:“三检制”、“三工序”等均需列入日常巡检和专项检查范畴。 7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单位提出申请,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体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组织,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包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总包单位下发的《项目划分手册》、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收集和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和质量资料,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和质量员负责审查、核对,对总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分包单位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工程资料必须伴随工程进度同步完成。 (3)项目收尾。
工程交工验收后,项目部督促分承包商进行工程收尾,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剩余设备材料移交、人员和设备撤离、临时设施拆除和地貌恢复、施工总结提交等。收尾工作完成后,项目部准备分包工程完工证书,证书格式参照总包工程完工证书,并附工程尾项明细表。项目工程技术部、项目合同工程师、项目经理分别在完工证书上签字确认,作为分包结算依据之一。 8 分包商评价 项目结束和每年年底总包项目部均需对分包商进行评价,通过对分包商的现场管理、HSE、质量、进度和现场定制化管理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评定分包商的等级,优秀分包商在下一个工程优先选用,并在分包投标中进行加分,对于不合格的分包商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单》,禁止进入总包单位施工现场。
通过多年的分包商评价可以为总包单位沉淀一定数量素质过硬、管理实力强的优秀分包商为项目所用。
对各分包的管理措施
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内容
一.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1.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行全息式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最佳状态与最佳秩序。2.总承包参加所有的施工图纸的审核,各分包商积极参加,并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孔洞的管线走向规划。
4.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5.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两天填报用水用电审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6.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本工程总承包质量管理任务将主要是针对各分包商分别负责的系统功能质量的监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产品质量跟踪而展开的。
在施工中,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对分包商的所有施工图均统一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由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2.对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验证,包括对其品牌、产地、规划、技术参数的全面对照,拒收与设计或合同中规定要求不符的材料、物资。3.配备足够的质量管理人员,对各分包商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控制,各分包商均有总承包派的专业质量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予以签证并促其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总承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
4.分包商完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对分包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即组织人力、物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并指派专人看护直至交付业主使用为止。
三.对分包单位的工期与总进度计划管理总承包对该承包工程工期目标的最终依据是合同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承包必须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务使各分包商的工期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为此,在工程实施当中,本公司总承包管理将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在排总进度计划时,各分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员均共同参与,对总承包所排的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
同时充分预计为实现预定计划可能产生的技术、质量、安全问题,事先制定方案,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2.在总进度计划中标明各分包商最迟应开始的时间及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同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3.总进度计划一旦确定,所有分包工程的工期及节点时间均列入分包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4.当情况有变化,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必须经过双方协调,并得到总承包的同意。
四.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由于本工程建筑面积较大,且专业分包单位较多,为确保施工正常有序的进行,总承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分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我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安全教育,及时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如:人员登记制、人员进出场制度、区域通行证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旨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程序的管理制度。2.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同时在各分包商内指定班组安全保卫兼职人员。以便随时核查施工人员的现场出入证。
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3.所有的分包商必须按制度要求及时向总承包提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名单及其上岗资格证书,以便监控检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4.随时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有违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立即令其整改,严重的严惩不怠。5.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均装设电脑监控装置,实现24小时监控录像。
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1.施工材料管理问题第一,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并未严格把控入场材料质量。尤其是在当前材料市场鱼龙混杂的情况下,如若没有在采购环节便做好其质量把控工作,则更加保证不了材料质量。
第三,缺乏一个规范的材料领用程序,从而导致无规划领料以及随意领料情况时有发生。2.施工技术问题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我们会运用各种手段,也就是技术。施工技术对于工程来说就是画龙点睛,通过更高级的技术会让工程完成的更顺利,所以引进新技术、淘汰旧技术,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进度是很重要的。但是新技术的运用需要谨慎而为,因为新技术运用还不成熟,运用不当可能会起反作用,加上新技术必然价格昂贵,如果自身经济实力不够也没必要盲目追求。
应当在自身经济实力能达到一定层次时,再合理引进新技术。
3.施工质量管理问题就现阶段看来,在进行土木施工管理中,仍存在施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从而致使施工质量难以达到预期要求。第一,并没有对施工质量管理措施与方法进行规范,导致了在实际施工过程汇总出现施工秩序混乱,偷工减料等现象。
第二,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施工技术较为陈旧,且在正式施工前,在没有对设计图纸重点进行掌握前就开展施工,从而导致无法实时有效的组织分工,进而对整体施工质量造成影响。第三,缺乏相关的质量监管机制,往往都是在施工后发现问题才进行解决,而无法及时的进行控制与预防。
4.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对土木工程施工来说,安全管理是其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之一,这主要是由于其不但对于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如期完成以及企业项目经济效益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同时更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因而目前从总体上来看施工安全管理得到了不少企业的重视。
但事实上从近些年来不断见诸报端的土木施工安全事故及相关统计表明事故率呈现上升这两点来看,此项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根据笔者对此研究可知,导致当前土木施工安全管理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或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通常来说,土木工程规模较大,这不仅意味着其建设中人员、设备与材料众多,同时所涉及施工工艺也较为复杂,这样极大地增加了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在此背景下,如果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或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时,那么极易导致安全事故产生;第二,安全意识薄弱。施工人员作为土木工程建设主体,其安全意识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事故发生率。但从实际来看,目前施工人员绝大部分都是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工,这就意味着他们之中不少人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因而造成相关事故产生就较难避免。
5.人员专业素质问题具备较高专业素质的人员能够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争取在产生不良影响前将其解决,确保土木工程得以高效开展。
然而,在实际施工中,受到地域、环境等因素的限制,施工人员专业素质良莠不齐,在施工中表现出的团队协作能力不强;并且土木工程一线施工人员受到土木行业的影响,施工人员不稳定,对技术的提高具有不确定性。施工人员专业水平低,对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将带来不良影响,在材料的使用上及对施工精准度上存在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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