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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学院以“法大人文、人文法大”为办学理念,除加强专业教学,努力做到专业教育“上主流”外,还重视在全校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承担了大量全校性的通识课程教学任务。由我院教师为主体组建的“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咨询中心”,成为校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和阵地。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按照党和国家“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战略部署,网络教育学院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集中力量研发一批适应需求的数字化学习资源,搭建灵活开放、良性互动的继续教育开放教育平台,举办更大规模、更多层次、满足各类人群接受继续教育需求的教育培训。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学校建校于1948年。现有文北校区、文南校区和郑东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多亩,总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学校建有各类教学实验室,图书馆纸质藏书270多万册,电子文献700多万册。教学、科研、体育场等基础设施齐全。校园四季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郑州市花园式单位,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专门从事成人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办学实体。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毕业生就业市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收集和发布就业(实习)信息、组织用人单位校园招聘活动、毕业生就业推荐、编制就业方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编制发布全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及反馈工作;开展全校学生职业指导与就业咨询活动,开设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举办就业(创业)指导品牌活动、协助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展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1953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中,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荟萃中南地区六省多所高等学校的财经、政法系科,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文革”期间,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学校经湖北省批准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并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

甘肃政法大学

学院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作为人才培养工作重点,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32人,有六年制法学实验班892人、西部体制改革班98人,双学士二学位252人、硕士研究生309人、博士研究生154人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27人。法学院坚持法学教育面向学生、面向社会、面向世界,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务能力。2008年开始国家和教育部推行“六年制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国政法大学成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我院成为试点学院之一,并于2013年起承担起全部六年制法学实验班的学生培养工作。全院师生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思路,勇于开拓,不断

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承担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和西部基层全部3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学校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西北地区第一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西南政法大学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彰显“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突出“务实教育、论辩文化”的人才培养特色,致力于建设“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

北京建筑大学武装部

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1982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高校,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筑学、土木工程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学院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有土木工程、力学等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土木工程学科是辽宁省高水平重点学科和一流重点特色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土木工程学科评估结果为B+,并列全国第14位,进入前15%行列。

北京建筑大学新闻网

学校源于1907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1933年更名为北平市市立高级职业学校,1936年增设土木工程科,后历经北京市市立工业学校、北京市建筑专科学校、北京市土木建筑工程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等发展阶段。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学校1977年恢复本科招生,1982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高校,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被确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12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

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

目前,学院拥有本科和硕士两个层次的教育教学体系,并设有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本科教育设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会计学、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法学等9个本科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硕士学科点,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授权点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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