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是甘肃省委、省政府直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综合性智库。前身为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64年,1968年机构撤销。1978年初恢复甘肃省社会科学研究所,1979年10月改名为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全院占地面积约35亩,其中建筑总面积3.12万平方米。近年来,我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4月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要求,聚焦大经济、大文化、大管理3大主业板块,致力于打造西部最具国内影响力的“特色智库、高端智库、数字智库”。
永登县位于甘肃省中部、兰州市西北部,县域总面积6090平方公里。现辖4乡14镇、11个社区、240个行政村(其中中川、秦川两个乡镇委托兰州新区管理),总人口近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4万人,主要有汉、回、满、藏、蒙、土、东乡等18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5%。
皋兰自西汉设县,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公元前127年首置金城县,1738年更名皋兰县,至民国一直为甘肃首县。解放初,县政府驻兰州市区,1957年迁至现址。属陇西黄土高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低海拔1411米,年均气温7.4℃,年均降水量246毫米、蒸发量1675毫米,年均日照2768小时,无霜期144天。国土总面积213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9.3万亩,其中水地面积15.2万亩。全县现辖6镇57个行政村5个社区,总人口14.7万人,其中乡村人口8万人。
榆中县位于兰州东郊,与兰州主城区零距离接壤,县城距兰州市38公里。全县辖20个乡镇268个村4个社区居委会(含兰州高新区托管的定远、连搭2个镇30个村),总人口5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9.61万人。全县海拔1480—3670米,属温带半干旱气候,年均气温7.5℃,年降水量641毫米,无霜期163天。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4〕32号)和《中共兰州市红古区委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2014〕19号)精神,设立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计生工作。
负责处理区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会议材料;承担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党组会和区政府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接受区政府的直接领导,承担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区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区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定全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