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宪权的主体是什么?
时间:2023-10-17 21:31:23 栏目:生活资讯
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有权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宪法关系主体是依据宪法规范直接参与宪政活动的政治实践主体,是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的直接承担者和直接行使者。纵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范,权利义务承担者的范围十分广泛,公民、外国人、法人、国家、民族、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都在某个或某几个领域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但宪法关系的基本主体则是公民与国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