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几品
时间:2023-10-17 21:30:21 栏目:生活资讯
承宣布政使,官名。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以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
布政使是二品官,二品为官阶等级,即九品官阶中的第二个等级。三国魏始设,历朝因之。北魏以来又有正从之分。但因文献中没有关于一品的明确记载,故二品成为实际上最高的品级。
布政使由来
明朝建立初期,沿用元制,于全国各地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有两个含义,一是大行政区的代名词,二是统辖大行政区的官署名。洪武初年,先后设置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个行省。
洪武九年(1376)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为正二品衙门。洪武十三年(1380)降为正三品。洪武十五年(1382)置云南布政司。洪武二十二年(1389),定为从二品衙门,建文时期又升为正二品,永乐皇帝即位后,恢复为从二品。这样,永乐及之后的布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
永乐元年(1403)以北平布政司为北京。永乐五年(1407)置交阯布政司,永乐十一年(1413)置贵州布政司。宣德三年(1428)罢交阯布政司。到此,形成了两京、南北直隶和十三布政司的格局。
对于布政使的职责定位,《高皇帝御制文集·承宣布政使诰》这样说:迩来朕有天下,更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所以承者,朕命也;宣者,代言之也;布者,张陈之也;所以政者,军民休戚,国之利病;所以使者,必去民之恶,而导民之善,使知有畏从。于斯之职,可不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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