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是什么
时间:2023-10-17 21:27:21 栏目:生活资讯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的部分特征
一、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1.规范的含义大体与标准、尺度、准则、规矩和规则。
2.社会规范是指人与人相处的准则。法律就是社会规范之一。
3.法律不同于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
(1)技术规范,它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地利用自然的行为准则。
(2)自然法则,即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自然现象的存在与人的思维和行动无关,因此它不具有文化的意蕴。对于自然法则,人们只能认识和遵守而不能改变,违背自然规律,会招致自然力的惩罚。
(3)社会规范是无数思维着的理性的个人行动的结果,是一种文化现象。
4.作为调整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律又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以公共权力为后盾的、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习惯、道德、宗教、政策等社会规范则建立在人们的信仰或确信的基础上,大体上通过社会舆论、传统的力量、社团内部的组织力或人们的内心发生作用。因此,它们不仅是人的行为的准则,而且也是人的意识、观念的基础。
二、法律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1.法形成于公共权力机构,这是法律与其他人为形成的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之一。
2.法的形成方式有两种:制定和认可。
3.通过制定的方式形成的法律就是成文法或制定法。
4.认可就是国家机关赋予社会已有的社会规范,如习惯、道德、宗教教义、政策等,法律效力。认可有两种方式:
(1)国家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将已有的不成文的零散的社会规范系统化、条文化,使其上升为法律。此种方式可称之为“具体认可”。
(2)立法者在法律中承认已有的社会规范具有法律的效力,但未将其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定,而是交由司法机关灵活掌握,如有关“从习惯”“按政策办”等。此种方式可称之为“抽象认可”。
三、法律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1.在一国主权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所有人都要遵守;
2.在民主法治国家里,法律对同样的事和人同样适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近代以来,法虽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具有地域性、民族性。但一国法的内容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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