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什么时候断过流
时间:2023-10-17 21:26:21 栏目:生活资讯
长江发源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唐古拉山脉各拉丹冬峰西南侧。干流流经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共11个省级行政区(八省二市一区),于崇明岛以东注入东海。
长江,历史上记录了它两次突然枯竭的史实。公元1342年,江苏省泰兴县,现在泰兴市内,千万年从未断流的长江水一夜之间忽然枯竭见底,次日沿岸居民纷纷下江拾取遗物。突然江潮骤然而至,淹死了很多人。1954年1月13日下午4时,断流现象在泰兴县再度出现。当时,天色苍黄,江水突然出现枯竭断流,江上的航轮搁浅,历经两个多小时,降水汹涌而下。
《长江保护法》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江保护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目前长江流域面临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长江保护也存在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等体制问题。《长江保护法》强化了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加强了规划、政策的统筹协调,将有效推进长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
从法律内容来看,《长江保护法》比较明确地体现了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这“三线一单”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四个禁止。首先是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向长江的上中游转移,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干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线的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对于已经建成的与生态环保要求不符合的小水电项目,将要求地方政府实行分类整改和逐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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