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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院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吗

时间:2023-10-17 20:49:14 栏目:生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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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认可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独立学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依法履行职责。

2008年,教育部发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在5年内完成独立设置。2020年5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12月31日,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属高校、部省合作共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截至2021年1月26日,全国独立学院186所。

依附期

一般认为,当时的教育部改革,中国第一所独立学院产生于1998年,以苏州大学申办,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投资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成为标志。在创办初期,这类机构统称为“二级学院”,后期则称为“二级学院”或“独立二级学院”,对申办高校的“依附性”是它们与生俱来的基本特征,国家鼓励转设,或并入母体。

独立期

2003年,以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为标志,独立学院开始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向自主办学机构过渡。

转设期

2008年,教育部发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提出将于2013年完成独立学院的改革,并指出了独立学院继续作为独立学院存在、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撤销或合并的3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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