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次修正的主要内容:一是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二是要求高收入者
时间:2025-02-13 04:53:38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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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次修正的主要内容:
一是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二是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前一项是“松绑”,为普通工薪阶层和低收入阶层减负,后一项是“绷紧”,对高收入者进行监管。
辨题:《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三次修正,对普通工薪阶层和低收入阶层有利,而对高收入者不利。
最佳答案:
(1)《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次修正,遵循了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多纳税,低收入者少纳税或不纳税”的征税原则。
(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次修正,把“个税”的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 600元。这样做,可以减轻普通工薪阶层和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这体现了国家保护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初衷。所以,前半句是正确的。
(3)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是国家对高收入者进行“个税”征管的一项重要举措,使他们担负起与其收入相应的纳税义务。从此意义上讲,的确增加了高收入者的课税负担,但这仅仅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没有看到我国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另一面。所以,后半句不妥。
答案解析:
本题以辨析的形式出现,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和评价能力。以第三次修正《个人所得税法》为背景,考查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和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
考点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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