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在地方设置通判一职,这一职务()A.监管地方司法事务B.分割知州行政权力C.管理
时间:2024-04-25 02:47:05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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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监管地方司法事务B.分割知州行政权力C.管理.png)
题目内容:
北宋在地方设置通判一职,这一职务()
A.监管地方司法事务
B.分割知州行政权力
C.管理地方财政收入
D.分别在州、县设置
最佳答案:
B
答案解析:
略
考点核心:
三省六部制概念:
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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