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载:“熙宁初,置局修敕,诏中外言法不便者集议更定,择其可恒
时间:2024-04-17 22:28:04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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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载:“熙宁初,置局修敕,诏中外言法不便者集议更定,择其可恒采者赏之。元丰中,始成书二十有六卷,复下二府参订,然后颁行。”这说明宋朝的二府
A.分掌文武大权
B.是促进宋代法制的核心力量
C.参与国家决策
D.是加强司法监督的主要部门
最佳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宋代二府三司制知识点,关键信息:复下二府参订,然后颁行。由关键信息分析可知,宋朝的二府参与国家决策,C项正确;二府分掌文武大权,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但题干并未体现和涉及,A项排除; B项“法制”说法是错误的,古代是专制社会;题干反映的是宋代二府在刑法修订的职责,D项对二府的职能说法是错误的。
考点核心:
三省六部制概念:
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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