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该制度始于() A.夏代B.商代C.周代
时间:2024-01-16 08:42:44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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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中国古代“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该制度始于()
A.夏代
B.商代
C.周代
D.秦代
最佳答案:
C
答案解析:
题干中“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指的是天子、诸侯、卿大夫的法定继承人首先是嫡子中的长子。庶子即使比嫡子年长、贤能,也不能作为继承者。这是宗法制的基本原则,始于周代,故选C。
点评:西周宗法制的特点:
①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②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血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
③宗法制在政治方面表现为分封制,进行层层分封,形成森严等级。
考点核心:
宗法制定义:
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权力继承制度。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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