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记载:“(楚庄王十六年,公元前598年)伐陈,杀夏征舒。征舒弑其君,故杀之
时间:2024-01-16 05:02:19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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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史记》中记载:“(楚庄王十六年,公元前598年)伐陈,杀夏征舒。征舒弑其君,故杀之也。已破陈,即县之。”,“(秦惠文王十三年,公元前312年)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从中可以获得的信息有
①春秋战国时期,许多诸侯国内已经设置郡、县
②春秋战国时期,实际上是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
③诸侯国往往在新征服的土地上设置郡县
④春秋战国时期,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
最佳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材料中的内容“已破陈,即县之”表明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已经设立了郡县,“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指的是在新征服的土地上设置郡县,但是当时并没有出现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所以①②③正确。
考点核心:
宗法制定义:
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一种权力继承制度。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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