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预交所得税
时间:2024-01-06 12:06:35 栏目:学习方法
预交所得税是税务机关的一项税收保障手段,其目的在于避免企业或个人在取得所得后隐瞒收入项目,或通过不正当手段抵减收入金额导致税费无法正常征收情况的出现。
企业产生的预交所得税指按税务机关要求预交的企业所得税,而个人产生的预交所得税指按税务机关要求预交的个人所得税,由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适用的税前扣除项目各不相同,因此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时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扣除项目,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预交所得税税费的退还。
为什么要预缴纳税呢?
预缴税款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现行税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税种有:按季(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按季(半年)预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季)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等.按月(季)申报的纳税期限是月度或季度终了后7日内。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5%)×1.5%
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一般按照机构所在地原则确定,但全面营改增后,为了保证地方财政平衡,避免因税制改革带来税源转移,同时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对一些体量较大的建安业、影响经济运行的房地产业及与所在地紧密相联的不动产交易等特定情形实行了异地预缴模式,同时根据国地税业务分工,预缴税款的地点分为:
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无政策依据,延续营业税制下预缴税款地点.
建筑企业应在收到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八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对于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业务,应在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属于增值税预缴,而是申报缴纳情形,故本文没有单独列出)
[政策依据]:同本文第一条第三款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财税〔2016〕68号: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财税〔2016〕47号件第三条:
(二)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对于不动产转让业务,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十)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请问所得税预缴是怎么回事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提取,季度交纳、全年清算汇缴的办法;所谓预交,就是按照累计利润总额乘以税率减去以前已交税金,就是需要预交的数额 ,这个数额不是最后的实际数,通过清算汇缴的纳税调整,全年还要通算。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预先按每季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乘以所得税税率预交企业所得税,待年度终了对这一个纳税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多退少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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