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时间:2024-01-06 12:02:30 栏目:学习方法
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主要涉及发出物资、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缴纳消费税(直接销售产品)、连续生产的应税品、收回加工品及剩余物资的情形,具体如下:
发出物资
发出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库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支付加工费用等
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缴纳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直接销售产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注:用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应税产品委托加工,原则上在被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不单独计提。
连续生产的应税品
连续生产的应税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注:用于连续生产的委托加工品,单独计提消费税,可用于抵扣本产品后期的消费税。(需生产后依然是消费税应税商品)
收回加工品及剩余物资
收回加工品及剩余物资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委托加工物资解释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而非自己生产加工的物资。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产提供单位自行采购原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委托加工物资分类
委托加工物资,按照收回的产品是否直接用于销售,可分为两类,直接用于销售的,计入“库存商品”,我们称之为库存商品类。第二类是不直接销售,而是继续加工。计入“原材料”,我们称之为半成品。
委托加工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会计分录: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2、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3、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怎么写
假设委托方为A,受托方为B。A的核算:
1、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等;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
(1)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
(2)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含消费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3、加工完成后回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用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金额有所不同);
B的核算受托加工核算,只作备查登记,一般只进行数量核算。
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发生的受托产品加工费、人工费等: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相关税费等,
收到加工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委托加工材料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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