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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时间:2024-01-06 11:17:12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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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这笔资金是国家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保障的一笔专项资金,是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那么在缴纳时应该怎么编制残保金的会计分录?

残保金的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2、实际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残保金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申报年审。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2、上门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镇(街)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告上一年度本单位聘用的残疾人人数。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

用人单位需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请表》、残疾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明。申请单位需在网上填写或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缴纳申请表》并缴纳保障基金。

减免或缓缴残保金的情况

1、小微企业临时免缴。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且从业人员不足30人(含30人)的企业免缴保证金。

2、分级减薪。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1%(含)但低于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支付金额的50%计征;不足1%的,三年内按应付金额的90%征收。

3、征收标准上限。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征收标准上限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两倍执行,地方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残保金怎么做会计分录啊?

1、如果不提取,缴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等.

2、如果提取,会计分录,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莞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征收程序: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一)申报年审:2018年年审时间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开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费: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单位均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金会计分录怎么做

残保金会计做账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计提残保金,一种是计提残保金。

1、不计提残保金

遇到这种情况则在缴纳残保金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银行存款。

2、计提残保金

这种的情况下,做计提分录: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缴纳的资金。缴纳残保金时: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贷:银行存款。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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