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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欺诈的成因是什么

时间:2024-01-06 11:00:46 栏目: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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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欺诈的成因具体如下: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现代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必然导致公司的投资者与管理层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财务欺诈的诱因之一;

2、会计审计制度的缺陷:审计聘任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危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3、财务欺诈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财务欺诈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助长了财务欺诈。只要财务欺诈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预期收益,欺诈者就有博弈的理由和冲动;

4、轻罚薄惩导致的威慑失灵:财务欺诈往往难以被识破或识破以后也难以追究更多的责任。



财务欺诈的成因及防范

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具体成因分析

所有财务欺诈案的源头,都可以归结为“利益驱动”。因此,发案公司管理人员为利益所驱动,就会不惜损害投资人的利益;审计人员为利益所驱动,就会置委托人的利益于不顾。本文将从企业内部控制及管理和外部监管等方面全面地探讨这个问题。具体考察内部因素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激励机制等;外部因素包括:会计准则、惯例、审计监督和监管体制等,正是在这些方面的不完善给财务欺诈预留了空间。

(一)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越来越分散且流动加快,大量的中小股东可能并不关心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而转向投机套利。早在上世纪20年代,公司治理结构就已经从股东中心主义向董事中心主义转变。近年来,又进一步演化为以首席执行官(CEO)为主导的公司管理模式。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董事会主席由CEO兼任,使经营者的权力进一步得以强化。经营者权力过大,就使其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财务欺诈案件的发生。

(二)上市公司激励机制存在较大的负面作用

1950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法案,使向公司管理层支付期权作为报酬的做法合法化。随着股票期权发放规模越来越大,股票价格逐渐成了决定管理层和股东之间关系的关键因素。股价下跌不仅使管理层得不到巨额报酬,而且很可能使管理层被董事会解雇。而股价上升则皆大欢喜,股东通过股票升值获得了收益,管理层通过行使期权获得巨额报酬,甚至证券市场上的各类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审计机构、证券分析机构、咨询机构都将获得不菲的收益。于是,公司管理层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来控制股价不断上升。然而管理层在合法的范围内调整财务报表的空间毕竟是有限的,尤其是当实体经济不景气时,要想合法地调整出良好的财务报表是不可能的,于是有些公司的管理层就试图进行财务欺诈。

(三)会计准则方面的漏洞

美国现行会计惯例规定存在一些不切实际的或者相对滞后的规定。比如:如果非关联方(公司或个人)在一个特别目的实体权益性资本的投资中超过3%,即使该特别目实体的风险主要由上市公司承担,上市公司也可不将该特别目的实体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又如,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公司收到客户的货款前可以把这笔货款记入销售。在商业往来中,给客户延期付款的做法已有几个世纪的历史,所以会计准则承认这种销售的灵活性。再比如,美国以历史信息和单一每股盈利数字为中心的财务报告模式已经过时,不适应新的商务模式、复杂的财务结构和与此项关联的财务风险。安然和其他一些公司就经常利用这些只注重法律形式,不顾经济实质的会计惯例的漏洞进行财务欺诈。

(四)审计监督方面的弊端

注册会计师具有公共性和企业性双重属性,它一方面为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等提供企业的审计报告,承担重大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它又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其资金来源来源于客户,这就使其难以完全保持公正性。另外,近些年来,非审计业务在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中的份量越来越重,根据有关调查,在美国563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来自非审计业务的收入已是审计业务收入的2.9倍。这种“不务正业”的收入结构已经使会计师事务所实际蜕变成了兼营审计业务的管理咨询公司,其独立性自然要大大折扣。而在我国国内,由于会计师事务所过多,导致行业恶性竞争严重。为抢夺市场份额,会计师事务所将揽到和保持客户列为头号任务,采用如低价收费、拉关系、给回扣等手段,导致审计时不可能达到应有的质量保证;并采用减少审计时间,省略必要程序的方法,以降低审计成本,保持高额利润。这必然导致审计报告可信赖度降低,也败坏了行业声誉,反过来影响到正常的审计收费,形成恶性循环。

(五)监管体制与制度方面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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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的成因财务舞弊的成因财务舞弊的成因财务舞弊的成因(一)经济利益的驱动作用经济利益的驱动作用经济利益的驱动作用经济利益的驱动作用1、欺诈上市。在现实状况下,一部分公司在上市前,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没有达到上市公司的资格的相关标准,比如,上市公司要连续三年盈利的严格规定,因此,一时期间形成“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情形,像提前确认收入,隐瞒重大事项,虚假编制公司前三年的财务报表,实现账上盈利,帐下亏损,从而取得上市资格。蓝田股份,大庆联谊,麦科特等就是上市欺诈的典型。

2、骗取信贷资金。公司难免在资金周转上会出现一点困难,这是往往需要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然而一个公司要想取得银行的贷款,就必须通过银行的相关考核指标,比如偿债能力指标,信用能力指标等,这些都需要考察该公司的财务报告等财务信息。一些业绩欠佳的公司或企业为了获得金融机构的巨额贷款,缓解财务危机,于是乎通过舞弊行为,虚增利润来通过各项考核指标。

3、为了再融资。在证券市场上,潜在投资者主要依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或经营业绩来做出投资决策的,一些公司为扩大公司规模,需要大量资金,增发新股,但2001年监证会对其做出的具体限制,使得不少上市公司靠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无法达到融资的条件,于是乎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释放良好的业绩信息,已达到向社会募股集资的目的。 (二)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如今,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还很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这为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提供了契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结构不合理。

(1)“大股东控制”的局面。通过截止到2006年下半年沪深股市的数据显示,第一大股东控股比例没有超过25%的只有219家,60%-70%的上市公司都存在着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款项的情况。在所有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治理失效的可能性随之增大,控股股东将出于自利目的报告会计信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2、董事会独立性缺失。当今在很多上市公司中,董事长和总经理常常两职合一,董事会成员绝大多数是企业经理人员,使得经理人员在公司的经营决策、利润分配、聘任或解聘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方面具有更大的发言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的运作通常被“内部人”控制,而不是以集体利益为基础的。由于经理人员的目标是自身利益最大化,与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存在偏差,信息披露必然按照有利于经理人员利益的要求披露。这种现象的出现导致公司经理操纵利润、侵蚀公司外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舞弊现象时有发生。

3、监事会形同虚设。

(1)监事会独立性差。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的成员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股东提名,另一部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股东提名的监事会代表往往是由大股东选派的,其作用更多的是维护大股东的利益,配合董事会和经理进行工作;由职代会推荐的职工代表则由于工作上受公司董事和经理的领导,其行为易受到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影响,很难对其进行监督,以致监事会的监督工作虚化。因此,职工监事和股东监事对大股东和管理层的舞弊行为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2)监事会监督能力不强。监事的整体素质不够高,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中,不少监事是由上级主管部门选派来的行政干部,并不具备监督企业所需的专业知识。这些因素都会导致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弱化。 (三)社会监督体系不严密社会监督体系不严密社会监督体系不严密社会监督体系不严密社会监督体系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主要指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指内部审计。

1、内审职能弱化。(1)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社会审计的灵魂。但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却远未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规范要求。这体现在:第一,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失效第二,会计事务所的规模偏小,导致其在业务和经济上对客户的依赖。

(2) 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欠佳。一些公司尽管在形式上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也名义上赋予了相应的职权,但实质上却将内部审计机构作为摆设,聘用一些非专业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或者专业内审人员无所事事,再加上对后续教育又往往重视不够因此,审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2、外部监督措施的弱化 。

(1)外部监督相关法规不健全。《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行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但目前这些法规尚存诸多待完善之处。特别是一些条款的表述模糊。如《企业会计制度》在执行其中的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借款费用核算方法、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合并政策以及不同的折旧方法等,这些方法的选用,大部分是会计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相关信息。给企业舞弊留下了很大的弹性空间。从这方面就可以看出法规,条例的不完善,给舞弊行为以可乘之机。

(2)外部监督主体执法不严。一方面,我国《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规对上市公司退市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事实上因财务舞弊而退市的公司少之又少。显然,这是与其密切相关的证券监督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力度弱化所致,才会使其死里逃生。另一方面,我们虽然制定了各种相关的会计法规,但在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本身就存在着舞弊行为,收受企业贿赂,恶意与企业串通,那么有再多的法律法规,恐怕也只能变成一纸空文。并且,就算舞弊企业作假被发现,对于财务舞弊单位更多的是给予较低的罚款。因此,执法机关在实践中,客观存在不完全执行会计法规的条款来制止财务舞弊行为。这就会导致企业无视法律法规,在财务舞弊的收益远大于其成本的情况下,任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

(四)诚信文化的缺失诚信文化的缺失诚信文化的缺失诚信文化的缺失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的执业技能应该没有什么评论的,但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财务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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